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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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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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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1-10-19 09:12:11
    法庭上,审判长问被告乔梁:“你同意不同意离婚?”乔梁把视线转向旁听席前排就坐的父亲。父亲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乔梁没有吱声。审判长又问了一遍。乔梁低着头嗫嚅道:“同——”“意”字还没说出来。父亲“扑通”一声栽倒在法庭上不醒人事。

      法庭马上休庭。乔梁的父亲被立即送入医院急诊室。诊断为“脑梗。”经过抢救虽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鼻子上插上管子,手臂上扎着液体,失语偏瘫,口眼歪斜。

      乔梁非常后悔,他后悔在法庭上没有按父亲的意思回答“不同意离婚。”导致父亲气发脑梗。他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把哥哥和姐姐推辞掉,自己一人承担起昼夜护理父亲的责任。他要用行动赎罪。

      他和父亲曾咨询过律师。律师分析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退彩礼的三种情形:一种是没领结婚证,一种是领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第三种是领了结婚证,也共同生活了,但因结婚索取彩礼造成男方家庭困难。而这困难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贫困户或低保户为证据。你们家既不是贫困户,也不是低保户,所以要求退还13万元彩礼没有法律依据。对于为女方购买的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这三金,有的法院按照赠与处理。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的话,你们可以以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为条件调解离婚。她不答应的话,第一次诉讼离婚没有法定理由,一般是判不了离婚的。”

      乔梁媳妇结婚两年多就把一个孩子丢给他外出打工,已七年多没回过家,且音讯全无。听说她在广东早已和一个河南打工的共同生活,但是他没有证据。他们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长痛不如短痛,趁早结束这死亡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解脱。这样耗着,也耽搁自己的青春,还不如同意离婚要个孩子的抚养费算了。

      父亲心痛为结婚而在女方及女方家人身上花的钱,什么彩礼、衣物、礼品、吃喝、旅游等20多万元,其他的不说了吧,还不把彩礼钱要回来,把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这三金要回来?父亲辛苦种一年庄稼,也无非收入2万来元。他在焦化厂上班,一年也就3万多元。父子俩一年不吃不喝也得四年才能挣够20万。父亲在开庭前一直嘱咐他:“女方如果不退还彩礼和三金,咱就不同意离婚。”所以在法庭上,审判长两次询问他时,他艰难地犹豫地准备回答“同意”。

      乔梁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银丝般的秋雨不停地从天上扯下来,好像永远也扯不完。不远处的山上薄雾笼罩。好像凝滞了一般。他的心绪好像这秋雨秋雾一样绵绵缠缠。手机突然响起来,是律师打来的。律师高声说:“我不知道是该同情你,还是祝贺你。不知你因祸得福,还是因福得祸。”

      “什么事?快说。”乔梁心烦意乱。

      “你媳妇在广东遇车祸死亡了。你和孩子作为他的继承人,大约可以获得七八十万的赔偿,这笔钱能够娶两个媳妇。那天不休庭,你签字离了婚,那么属于你的钱,就是别人的啦。”

      “啊!”父亲一下子坐起,拔掉针管和食管哧溜下了床,“我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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