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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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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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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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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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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發表於 2012-1-5 17:24:25 |只看該作者
    第十章 不避
    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最近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的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大法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的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XX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以琛蹙眉,实在觉得穿这个很怪,然而默笙拽着他的手不走,只好无奈道:“你去买吧。”

        默笙早上匆忙出门没带钱包,在以琛皮夹里掏了几十块钱挤进去了,一会就胜利的从人群中拎了两件出来。

        今天两人都穿的休闲毛衣,默笙把T恤穿在本来就是宽松型的毛衣外面,看起来胖鼓鼓,样子怪怪的。反观以琛,同样的穿法,却依然显得清俊挺拔,英气逼人,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注目。

        以前好像就这样,走在校园里,以琛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却总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好像对那些目光一点感觉都没有,默笙扯了下他的袖子:“以琛,你不觉得有人在看你吗?”

        以琛看了她一眼,“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

        “……”

        默笙闭嘴。不解风情者,大概以此人为最。

        顺着人流走到校门口,以琛接到向恒的电话:“你在家还是事务所?出来一趟吧,今天来了不少同学,苏敏说你不来要杀到你家去了。”

        苏敏是以琛之前一任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留校任教,以前在学校以琛和她在工作上接触还是比较频繁的。

        “我在北门,你们在哪里?”

        “噢,你来了?那最好了,我们在新楼,你快点过来吧。”

        以琛收了手机,和默笙说:“你先和我到我们系转一圈,然后到你们系那边去看看。”

        “啊?你们系……我不去了。”默笙迟疑了一下说。

        “为什么?”以琛立刻警惕起来。差点忘了眼前的人多么会出点状况了,这么多年过去,以琛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条件反射。

        “你们系这么多人……”默笙闷闷地说。以琛以前就是法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不少,当年他们的分分合合估计也广为人知,默笙实在不想对着那些探究的目光。

        “你一个人去好了,而且我要拍些照片,一个人比较有灵感……”

        那他还出来干什么?以琛真有些无奈,拉住就要跑的人,“你没带钱,没带手机,等会儿怎么找我,晚上怎么回家?”

        看默笙一脸赧然,就知道她没想过。以琛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带了个孩子,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还是像我比较好。”

        扯那么远,默笙咕哝,伸出手。“给钱!”

        以琛却只把自己的手机给她,“一会我打手机找你,别跑太远。要找我就打向恒的电话。”

        “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以琛顺手把她被风吹得毛毛的头发理顺。他心里怎么会不知道默笙怎么想,只是这些事无关紧要,顺着她也无妨。

        “何大律师,你现在名声响了架子也大了哈!”以琛刚到法学院新楼就受到苏敏的奚落。

        以琛素知这个师姐的脾气,你越辩驳她越起劲,索性不辨,苏敏说了他几句也就悻悻然止住了。

        向恒盯着他的衣服看,“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品味了?”

        以琛低头看自己,胸口T恤上印着“XX大学”四个红色醒目大字,的确傻得可以,笑了一笑,脱下拿在手里。

        向恒立刻便明白了,“怎么不见你家的那个?”

        “谁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以琛也头痛。

        说话间熟人纷纷过来打招呼,趁着他们说话苏敏把老袁拉到一旁:“何以琛有女朋友没有?”

        老袁摸摸下巴,很肯定地回答:“没有。”老婆又不算女朋友,这点他分得很清楚的。

        “怎么还是老样子?他还真死心塌地等人家啊?”苏敏对以琛的过去知之甚详,顿时有点不以为然。“不过没有也好,系里新来了一个年轻女教师,长得漂亮,家世好学历高,等会儿晚上吃饭叫上她,我给他们介绍下,你待会别吱声啊!”

        老袁当然不吱声,乐呵呵的。

        以琛本来想打个招呼就走,谁知道一来就脱身不了,先是和他们一起去拜访几个教授,然后有个校友座谈会,等走出大楼,已经差不多快五点了。老袁招呼几个熟人说:“我在滨江订了桌,聚餐聚餐。”

        滨江大酒店是学校附近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老袁看来这次要大出血了。

        以琛借了他的手机,打电话给默笙。

        默笙其实没什么拍照计划,相机本来就是出门前随手拿的。

        以琛去了法学系,她也拐上了去自己系的路。默笙高考的成绩只是勉强达到C大的分数线,因此被塞到了C大没什么优势的化学系,偏偏她的化学是所有学科中最烂的一门,大一能门门低空飞过,大概都是以琛的功劳。

        默笙在化学系不过待了一年多,自习又经常在法学院那边,所以对本系反而不熟。在化学系转了一圈,果然没有碰到什么熟人。

        走出化学系,随意取了两个景,便有点兴致索然。

        手指触到口袋里的手机,不由就想起以琛,不知道他在法学系那边干什么……

        最近她和以琛……好像突然好了起来,尤其是她从香港回来后。

        现在这样子的相处,默笙固然开心,可是有时候又会觉得不安。

        她不太明白以琛是怎么想的,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以琛的心思,她总是捉摸不透。会不会有一天,一切又变回去了呢?

        默笙不愿再想下去,踢踢地上的泥,自言自语:“既然想不明白,我还是头脑简单点好了。”

        今天的C大前所未有地热闹,到处都是人头攒动,年纪轻轻的在校学生,白发苍苍的昔日学子,这片土地上不知记忆了多少人的青春。

        也许因为默笙穿着印着C大校名的T恤衫的缘故,不时有人上前问她什么路怎么走,什么楼在哪里?默笙凭着记忆一一指明。

        走了几步又被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拦住。

        “同学,你知不知道应晖在哪里演讲?”

        散漫的思绪被这句话惊回,默笙呆住,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应晖?

        “你说谁?”默笙愣愣地问。

        “应晖啊,中国的网络奇迹,SOSO总裁,他在哪里演讲?”

        年轻人焦急地看着她,看她一副茫然,立刻转头拉住了另一个学生,“同学,请问应晖在哪里演讲?”

        “在第一大礼堂,你怎么现在才去啊,演讲时间是两点到四点,现在都开始了,你肯定挤不进去了。”虽然这么说,女学生还是指明了方向。

        年轻人匆匆道了声谢,就急急地向第一大礼堂跑去。

        默笙站在原地,半晌才消化了这个信息。

        应晖。

        他回国了。

        现在就在C大。

        能容纳千人的第一大礼堂已经站满了人,连门口都被堵塞了,好在学校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在礼堂外设置了电子大屏幕直播演讲现场。

        默笙站在人群里,仰望着屏幕上自信挥洒的男子,象征着智慧的宽阔额头,一如性格般坚毅的浓眉,刀斧削刻出缺乏柔和的面容,因历经沧桑而沉静却不时闪过犀利的眼神,不苟言笑好像难以亲近的神情。

        这就是应晖。

        硅谷白手起家的网络新贵。

        身价数十亿美元的新兴科技富豪。

        她名义上的前夫……也许,

        也是事实上的。

        应晖演讲的题目很普通,被人讲烂了的“中国IT行业的发展与预测”,然而他独特的视角,有力的分析,特殊的身份却让他的演讲变得与众不同。因为理工科出身的缘故,应晖非常注重事实根据,他演讲所描绘的IT未来并不是虚幻的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可行基础上的逻辑推断,因此使人更加信服。他本身传奇的奋斗经历更是让所有学子听得激动不已。偏偏他外表竟也如此英俊,更具体地说是一种充满力度的硬气的英俊,所以台下的掌声中竟然夹杂了一片女生的尖叫。

        起码场外,默笙身边的一群女生已经为应晖的风采和魅力而沸腾了。

        “哇,他好帅啊,就算老点我也认了。”

        “拜托!谁说他老了,别人才三十四岁好不好,正当年轻力壮。”

        “我要是有这种老公,要才华有才华,要事业有事业,要长相有长相,走出去非拽死不可。”

        “算了吧,这种人,你要在他还没发达的时候嫁啦,现在已经晚了。”

        “喂,你们听说没?应晖以前还在我们学校念书的时候,女朋友是当时我们系的系花哦。”

        这句话一出,把周围原本凝神听演讲的人也吸引了过来。

        “你们什么系的啊?”有个男生问。

        “外语的。”

        “那现在呢?他们还在一起吗?”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女生先强调,然后才开始说:“听说念大学的时候应晖很穷,农村考上来的,不过在数学系那种牛人多到变态的地方都很出名,后来追上了我们系当时公认的系花,据说感情很好啦,可惜毕业的时候系花为了留校指标接受了系主任儿子的追求,应晖就放弃国内研究所的工作出国了。”

        “啊,系主任的儿媳,你不会是说教我们英国文学史的那个吧,不是才听说她离婚了吗?”

        “天哪,不会吧,你说她现在会不会后悔死?”

        “谁知道!”女生吐吐舌头:“这些是上次我们宿舍拿了奖学金请辅导员吃饭,辅导员说的,可信度很高啦。”

        唧唧喳喳的讨论还在热烈地继续,名人的过去和隐私是公众永远感兴趣的话题。

        默笙抿着嘴,抬头看电子屏幕上意气风发的应晖。

        应晖很少跟她提他以前的事,可能那时才二十三四岁的她,在已过而立的应晖看来,还是一个小妹妹吧。

        只有一次,应晖偶尔说起,“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说着就停住,意犹未尽的感觉。

        当时不明所以的默笙接口说:“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

        “哦?”应晖笑,“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默笙现在仍然记得他当时的眼神,矛盾的落寞和骄傲同时出现在那平时波澜平静的眼眸深处。

        这些年一直没看到应大哥身边出现什么人,也许他跟自己一样,对过去的人始终无法放开吧,默笙惘然地想。

        不知不觉演讲已经接近尾声,主持人站出来,“如果现在就结束大家会不会有种不甘心的感觉,会不会觉得遗憾?”

        底下大声回答:“会!”

        “所以接下来是自由问答,时间是半小时,大家抓紧时间。”

        气氛空前地热闹起来,一个接一个学生起来问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自由问答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才思敏捷与否,很明显应晖在这点上相当出色,机智而风趣的回答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今天的演讲,应晖无论哪个方面都无愧于“C大的骄傲”这个称呼。

        “拜托,这些男生真无聊死了。”

        连续几个专业方面的问题让女生们开始无聊了,她们对那些计算机啊技术啊什么的问题一点兴趣都没有。

        就在这时,话筒传到了一个女生手里。

        女学生站起来,清清嗓子:“应先生,我要先说明,这个问题不是我要问的,是场外我的同学发短信给我,说如果我帮她问了这个问题,就请我吃饭,所以为了我的免费晚餐,请应晖学长务必回答我。”

        “当然。”应晖风度极佳,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嗯,是这样。”女生技巧地停了停,等全场静下来,她大声地说:“请问你结婚了没有,我们还有机会吗?”

        台下因为这个问题炸了起来,男生们吹着口哨,为女生的勇气喝彩。

        然而,在这样热闹的气氛下,一直在台上挥洒自如的男子却明显失了神。

        他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动作,思绪却好像抽离了,整个人似乎被这个意料外的问题带到了别的世界,忘记了台下还有听众。在场外看电子大屏幕特写的学生们甚至可以看到他眼睛里藏不住的黯然。

        渐渐的会场静了下来,学生们面面相觑,没有了声音。

        那个问问题的女生脸上也开始出现不安。

        主持人以为这个问题触犯到了应晖的底线,连忙站出来救场:“这位女同学,你问的问题是隐私哦,你不会是狗仔队乔装打扮混进来的吧。”

        学生们并不捧场,发出零落的笑声。

        身边助理的提醒让应晖及时回神,做了个手势阻止了主持人:“没关系,我只是忽然想起我的太太,我已经有段时间没见她。”

        在底下一片意味不明的声音中,应晖肯定地回答:“当然,我结过婚了。”

        场内场外那么多人,大概只有默笙明白演讲台上那人话语中的真实含意。

        结过婚。

        默笙也这么对以琛说过。

        结过婚,但是有名无实,而且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演讲已经接近尾声,电子大屏幕上最后一个画面是学生们冲上演讲台,将应晖围在中间。然后就停止了转播,开始放着C大百年校庆的宣传片。

        聚集在礼堂外的人群逐渐散去,默笙举步随着人流离开。忽然就想起当初她回国的时候,应晖送她到机场,登机前的最后一番话。

        “如果你不回美国,那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

        其实并不是没有遗憾,本来他们可以是很好的朋友。

        如果……

        没有发生那么多事的话。

        胸口闷闷的,默笙有点眩晕。

        在这个不设防、阳光充足的午后,那些埋藏很久的情绪因为应晖的出现而被翻出来,一幕幕犹如恶梦重现。刚到美国时人生地不熟的惶恐,言语不通被歧视的羞愤,因为口音不纯被嘲笑而逐渐习惯的沉默,到美国两个多月后在报纸上看见父亲畏罪自尽时的崩溃……

        那时候的一切就像恶魔编织的一张网,挣扎不开,无限绝望。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骤然响起的“两只老虎”的手机铃声把默笙从往日的泥潭中□。

        这支稍嫌幼稚的铃声是默笙在以琛忙得没空理她,拿着他的手机玩游戏时顺便挑的,以琛听了虽然皱眉很久,却一直没换回去。

        铃声响了两遍默笙才接起来。

        “默笙。”

        以琛低沉淳厚的声音响起的瞬间,默笙不明白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一种类似感动的情绪。心间好像被一阵和煦的风吹过,整个世界变得宁静而慈祥。

        眼睛变得湿湿的。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眼睛里积聚的水气终于装不住流下来。

        电话彼端没了声音。

        耳畔只余彼此悄悄的呼吸,连同遥远的车鸣喧嚣。

        片刻后老袁的大嗓门在手机里传来:“以琛,你走着走着怎么停了,还停在路中间!”

        以琛惊醒般咳了一下,“嗯,我知道了……”

        大律师口拙地顿了一下。

        “……你在哪里?”

        默笙看了看四周:“我也不知道。”演讲结束后她随着人流乱走,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了。

        “迷路了?怪不得……”以琛声音哑哑的,“算了,你直接到学校北门对面的滨江大酒店来,我在酒店门口等你。”

        滨江大酒店。

        老袁订的桌位不知怎么被别人占了,大堂经理不停地道歉,说会尽快安排,一行人也没怎么介意,坐在大堂里边聊边等。

        除了苏敏,老袁还叫上了几个以前玩得比较熟的朋友。出了社会不比在学校,能聚在一起的时间寥寥无几,现在总算逮到了机会聊个尽兴。

        苏敏正好趁机把叫来的女老师介绍给以琛,虽然男主角有点走神,但是看到女老师含羞带怯却不时瞥向何以琛的样子,苏敏还是暗暗得意,这事情起码一半是成了。

        正聊着,对着窗户坐的向恒突然站起来,眼睛直直的望着窗外。以琛坐在他对面,下意识的回头,正好看见一辆大卡车惊险地擦过默笙,以及默笙勉强站定后一脸惊魂未定的苍白。

        有惊无险,向恒余悸未消,“何以琛,你这个老婆真吓人,刚刚看她魂不守舍地过马路,红灯都没注意……”

        话还没说完,以琛已经站起来冷着脸走了出去。

        苏敏遥遥看清那个站在马路边女子的脸,眼睛都直了,再听清楚向恒的话,转头问老袁:“老婆?什么意思?”

        老袁嘿嘿地笑:“老婆就是老婆,不是女朋友。”

        年轻的女老师疑惑地看着苏敏,大概意思是说怎么人家都结婚了你还给我介绍?

        苏敏有苦难言,狠狠瞪了老袁一眼。

        远处以琛拉着赵默笙的手走在前面,一过马路立刻松开,站在花坛边不知道说什么,看他的气势,以及赵默笙越垂越下的脑袋,大概是在训人。

        “真怀念。”向恒镜片下的眼睛微微笑起来。好久没见到这种场面了。以琛大学的时候少年老成,处事圆熟,很少对什么人发火,唯独对赵默笙,做错了事往往会训个老半天。

        “居然还是她。”苏敏摇头,不知道自己该为这个师弟高兴还是不值,“当年我们法学院那么多才女佳人,喜欢他的不知多少,偏偏他找了一个别的系的,我说你找别的系也弄个系花啊什么的,才配得上法学院头号才子的身份是不是?偏偏还是个各方面都没什么特别的。”

        当年赵默笙缠着何以琛的时候,法学系的人大多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看这场追逐。没人相信何以琛会接受这个女生,毕竟他拒绝过条件更好的人。所以后来何以琛带着赵默笙上课上自习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被吓到,恐怕其中也有不少女生暗暗后悔自己怎么没积极一点。后来赵默笙去了美国,何以琛恢复单身,有些新生的热情程度比当年的赵默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何以琛总有办法在两三天里打发掉。

        有一次苏敏忍不住说:“你讨厌别人缠你?当初赵默笙你怎么不讨厌?”

        话一出口苏敏就后悔了,太莽撞了,所以连忙打个哈哈带过去,根本也没想到何以琛会回答。

        “那不同。”那时候的何以琛这样说,寥寥的三个字,很平淡的语调。

        苏敏想不出不同在哪里,也许是——他给赵默笙机会缠他,却不给别人机会。

        听着她的话老袁难得说句正经的:“这种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说话间以琛和默笙已经过来,以琛仍然绷着俊颜,默笙大概被骂惨了,跟众人打招呼的声音也低了许多。

        默笙曾是系办的常客,自然认识苏敏,见到她微微笑了一下:“师姐,你好。”

        苏敏勉强“嗯”了一声,刚要说什么,就被一声惊喜的呼声打断。

        “MrsIn!”

        响亮而热情的呼声让本来略显嘈杂的大厅一下子安静下来,不标准的英文让人发噱,然而被众人瞩目的富态中年男人却毫无自觉,满脸惊喜地穿过大厅跑到僵立的默笙面前。

        “MrsIn,应太太。”中年男人激动得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没想到在这里看到您,这次您和应先生一起回国的?我是大商公司的董事长林祥和,您还记得不记得,呵呵呵呵,去年在美国承蒙您和应先生招待,这次您们贤伉俪回国,怎么也要让我尽尽地主之宜。”

        默笙已经呆住了,手脚一片冰冷。

        眼前这个中年发福的男人她还有印象,他和应晖的公司有生意上的往来,去年他来美国时,应晖曾在家里设宴招待过他和他夫人。

        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碰到?

        最差的时间,最差的场合。

        默笙感觉到老袁等人怀疑又惊讶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她已经没勇气去看以琛的表情。

        刚刚才有一点点的幸福起来的感觉,那么微弱,立刻要消散了吗……

        害怕的感觉一点点扩散到身体每个角落。然而下一刻,却有一只温热有力的手掌握住了她微微颤抖的手。

        这只手,刚刚还带着怒气把她拉过马路。

        现在却带着令人安心的力量,紧紧地握住了她。

        默笙缓缓地转首,以琛正看着她,眼底一片痛楚的坦然。

        他……已经猜到了吗?

        果然。

        默笙听到以琛清晰而冷静的声音,“很抱歉,她现在已经不是……”

        “你认错人了。”

        未完的话被默笙飞快地打断,以琛顿住,眼中闪过一丝不解。

        默笙轻轻挣脱他的手,向林董重复了一遍:“你认错人了。”

        声音出奇地镇定。尽管知道早晚要面对那桩婚姻,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也不是在以琛这么多朋友面前。以琛或许能忍受,她却不愿意他因为她的过去而被别人指手画脚评头论足。以琛一向是那么傲气的。

        “认错人?怎么会,呵呵,应太太别开玩笑了,呵呵。”林董讪讪地打着哈哈,有点尴尬,可是又不愿意离开。

        僵持间,酒店的门被推开。

        侍者整齐划一的“欢迎光临”声和来人不可小觑的排场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一大群人的簇拥下,一个正值英年的俊伟男子走了进来,名贵的手工西装提在手里,步履间气势而从容,大堂璀璨的灯光照在他身上,更增一份尊荣显要。

        苏敏眼尖地注意到其中有C大的一把手,不由多看了两眼,不知道走在中间的男子是什么来头,能让学校领导这么巴结。

        林董这时却欣喜地叫起来,激动地挥着手:“应总,应太太在这里!”

        这一声“应总”让苏敏在电光火石间想起一个人——应晖,SOSO总裁,给学校捐了一栋楼的那个。

        林董声音响起的瞬间,应晖已经停下脚步转头向他们看来,身边的一群人也跟着停下。他立定了几秒,剑眉一扬,然后笔直地向他们走过来。

        好像根本没看见一边已经无法反应的默笙一般,应晖走过她径直客气地向林董客套:“原来是林董,正想说明天去拜访你,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林董受宠若惊地说:“哪里哪里,见到应总才是三生有幸。哈哈,应总,这是应太太吧,刚刚应太太还硬说我认错了人。”他指着默笙。

        应晖随意地瞥了默笙一眼,然后大笑:“是有点像,不过我太太在瑞士度假,林董你眼力不行了啊。”

        “啊?啊?”林董怀疑地瞥了瞥默笙,嘴里却连忙说:“是啊是啊,我现在看看的确不大像。”

        说着连连向默笙鞠躬。“不好意思认错人了,小姐,不好意思。”

        默笙垂眸,微微地摇头。

        “相请不如偶遇,林董不介意的话,不妨和我们一起用个便餐。”

        “当然当然。”

        话语中应晖偕林董渐渐走远。

        默笙抬头,以琛正面无表情望着应晖离开的方向,深幽的眸子中情绪难解。察觉到她不安的目光,以琛收回视线,低头和她说话,语调竟比刚刚在马路边训她还要温和许多。

        当然,还是有点严肃。

        “好好想想回家怎么写检讨。”

        “……”默笙呆呆地看着他,脑袋打了结。

        以琛接过老袁的烟,“怎么过马路,刚刚跟你说的,这么快就忘了?”

        “……”

        应晖等人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走进贵宾电梯,电梯门合上的前一瞬间,应晖似乎不经意地向他们的角落看来,不偏不倚地撞上以琛深邃的目光。

        几乎发生在顷刻间的一段插曲让大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但看以琛神色自然,不以为意,便很快又聊天说笑了起来。他们倒一点没怀疑,毕竟应晖身份摆在那儿,赵默笙,怎么看都觉得和应晖的距离不是一点点,他们如果真是夫妻,那才是不可思议。

        大堂经理很快通知他们有了空位,而且表示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耽误了客人的时间,为表达歉意,这次除酒水外一律八折。

        算算能省下几百块,老袁立刻喜滋滋。

        席间气氛热闹,大家不约而同地说起许多法学院的趣事。默笙纵是心事重重,有时候听到好笑的地方,也会忍俊不禁。有人甚至想起默笙在刑法课上闹的笑话,拿出来笑话她。

        默笙窘然,悄悄问以琛他怎么知道,明明不是一届的。

        以琛莞尔:“你不知道你很出名吗?”

        周教授在给下几届上课时还会提到默笙,说以前有个小姑娘跟男朋友来上课,结果被点到回答问题,结果怎么怎么云云,他说得绘声绘色,总惹得学生们大笑。

        后来甚至有个跟以琛不太熟的师弟一脸友善地问他:“你就是周教授说的那个要关人的女生的男朋友啊?呵呵,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女朋友?”

        那时候默笙已经不在。

        被老袁连灌了几杯酒,以琛起身去洗手间。

        在服务生的指点下找到洗手间,推开门。

        洗手间里已经有人。

        本来在盥洗台前洗手的男子在以琛推门而入的刹那站直了身躯。

        以琛下意识地停下脚步,与镜子里的人目光相接——应晖。

        一时间,沉默占领了这小小的洗手间。

        “何以琛。”片刻后应晖先开口,“久仰大名。”

        “不敢。”以琛直视应晖,神情淡定,“应先生才是名扬四海。”

        “你怎么不好奇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应晖关掉水龙头,回身,如鹰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和他硬朗形象绝不相符的温柔。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以前的妻子,曾经在我研发出的搜索器里搜索过这个名字。”

        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默笙在酒席上被老袁苏敏轮流灌了不少酒,走出酒店的时候就晕乎乎的要以琛扶着,一坐到车上头一歪就睡着了。

        以琛把她抱回卧室,一放到床上,她就自动自发地钻到被窝里蜷缩着睡好。大概因为喝醉酒的缘故,默笙脸颊红通通的,长长的眼睫毛静静地垂着。

        以琛长时间地凝视着她,最后低下头,亲亲她的额头。

        “他也这么亲过你吗?”

        低哑的声音,泄漏了他一直苦苦隐藏的情绪。

        眼底是她醒着的时候绝对不愿意让她看到的痛楚。

        以琛低下头,和默笙呼吸相闻。

        他也曾经离你这么近?

        他也曾得到你的笑靥和一切热情?

        他也曾……

        以琛命令自己不准再想下去。

        只是,他一直以为他们是一样的,他在这个世界孤单着,而她在另外一个世界。有一天她会回来,或者有一天他等不了去寻找……

        事实上,从年初开始,他就开始筹划着近年内出国,虽然知道人海茫茫。

        不久后她却已经回来。

        用很陌生的目光看着他。

        然后告诉他,她已经结过婚。

        如果曾经有人让她不再孤单,他其实应该为之高兴不是吗?

        可是以琛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份胸襟。

        很介意。

        介意她心灵上的走失。

        默笙依旧细细地均匀地呼吸着。

        以琛轻轻帮她掖好被角,起身,关门出去了。

        十一月的深夜已经寒意袭人,纵使在A城这个繁华的城市,街上的行人也已经寥寥无几。

        应晖坐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茶座的窗边,看着窗外向茶座走来的男子,夜色的遮拦下,来人英挺的外表,出众的气质仍然没有减色半分。应晖虽然早料到能让默笙念念不忘的人必定出色,但何以琛的出众仍然超出了他的预估。

        这样的男人在学生时代想必也是出类拔萃,默笙当初怎么骗到的?

        如果自己和他处在C大的同一个时代,谁胜谁负?当年亦是C大风云人物的应晖暗暗评估。

        如果那样,说不定会是他先碰到默笙,也许所有的事情都会变得不一样。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自己在大学时代就碰到默笙,当时心高气傲的自己恐怕也不会看上她吧。

        机缘,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在应晖遐想间,何以琛已经在他对面坐下。

        “我以为你要迟到了。”

        “我向来准时。”以琛语气平淡地说,简单翻了下饮单还给侍者,“毛尖,谢谢。”

        侍者领命而去。

        应晖看着他,忽然语出惊人:“你要怎么才肯放弃?”

        这个颇带挑衅的问题并未如应晖想的那样让何以琛情绪失控,他眉目不动:“应先生,我不觉得这个问题有任何实质意义。”

        “和律师说话真令人头痛。”应晖苦笑着靠向椅背,十指交握,“默笙似乎没有和你提起过我。”语气是肯定的,当时在大堂的情形已经让应晖察觉。

        “的确没说太多。”之前是他不让她说,后来默笙大概不敢提了,而自己,也似乎下意识地把这个问题无限期地挪后了。

        这其实不符合他的性格。但是,碰到默笙,总有意外。

        应晖笑了一下,思绪飘远,半晌后问:“何律师有没有兴趣听听我的版本?”

        以琛抬眸。

        “既然来了,当然。”

        然而茶香袅袅中,应晖却开始沉默,那些事情,也许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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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5 17:24:54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一章 应晖
    七年前,应晖生命的转折点,他最有希望也最绝望的一年。

        彼时在加州S大留学的应晖来自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在C大求学期间他虽然成绩优异,却从来没动过出国留学的念头。那时候被数学系众多教授看好的数学系天才的理想不过是找一份薪水不低、相对稳定的工作,把父母接到身边,然后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只是这个理想很快成了泡影。

        毕业前夕,交往了三年的女友用很难过但是很坚决的态度要求和他分手。

        应晖应变不及且无法理解,尤其在听说她与本系系主任的儿子已经密切交往了一段日子后,失意中更多了一丝愤怒。

        “应晖,就算是我对不起你好了。”面对他的质问女友亦满是痛苦,“我以前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天真,真正毕业找工作才发现,不管你多有实力,没有背景,没人把你当回事。我申请留校的事你也知道,可是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根本帮不到我。他是处处不如你,可是他至少可以让我在系里那些趾高气扬的老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应晖无言以对。

        当晚他一夜未眠,第二天满眼血丝的他打电话给父母,他已经决定申请奖学金,赴美留学。

        应晖走得很迅速,赴美那天,同学前来送行,女友没来,不同于同学们的打抱不平和依依不舍,应晖始终很平静。但是没有人能猜到那一刻,他平静的眼眸下掩藏着多大的野心。

        在加州留学的日子比在国内更辛苦,陌生的环境,频繁的打工,繁重的学业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瘦了一圈,但与此同时眼界却开阔了许多。应晖的目光,渐渐集中到了正发展得如火如荼的互联网上。

        坚实的数学基础使他研究起计算机技术来事半功倍,与当时热衷建立门户网站的大潮流不同,应晖感兴趣的是信息搜索。埋头一年半后,不愧天才称号的他独立研究出一套优化的搜索算法,但是这套算法却有个缺陷,它需要很多其它各种优化算法共同配合才能实现,所以初时并不得风险投资商的青睐,只有一家知名的网络索引公司想以一个非常歧视的价格买走。应晖知道自己手里掌握的东西远远不止几万美元的价值,可是他却没有时间等待更好的机会了,长期的劳累和压力使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为数不多的积蓄也消耗殆尽。

        走投无路的应晖异想天开,用身上仅余的钱在一份颇有影响力的华文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了他的情况,寻求华人投资。

        然而事实很快让他失望了,十天内他只接到了一通电话,内容是骂他是个无耻卑鄙的骗子别丢中国人的脸。正当他心灰意冷地准备把算法卖给那家公司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来自N市的信,里面有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还有五百美金。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漂亮,只寥寥几个字,无法从中判断是男是女。

        你好。

        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求助。寄上$500,钱很少,希望能够让你等到真正的投资。

        五百美金,杯水车薪,却重新激起了应晖的斗志。那笔钱让应晖撑过了最艰难的两个月,这期间,他终于开发出配套算法,不久后得到了第一笔一百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时势造英雄,应晖无疑碰上了最好的时机。几年后,当他坐在SOSO总裁办公室听资产评估师告诉他他目前有多少资产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没有当初那五百美金,也许今天的他不过是个出色的技术人员。应晖曾经想过找出那个资助他的人,但是很快就放弃了。人海茫茫,信上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一个,真的无从找起。

        不久之后,那个人却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一天他昔日S大同系的一个同学来拜访他,顺便带了一封给他的信。

        “这个人大概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了,把信寄到了我们系里,我看到就顺便给你带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

        应晖心情激动的拆开信。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赵默笙。

        应晖在心里默念了一下署名。

        终于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了。

        扫了下封底,发信日期已经是一个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应晖顾不得同学就在身边,连忙拨了信上留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接起电话的是一个很清的女声。

        第二天,应晖坐飞机到N市。

        他们约的地方是一个公园,初春的时候,嫩青的季节,应晖远远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子坐在长椅上,围着围巾,好像有点冷,于是一直用围巾搓着手。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应晖走到她面前。“请问,你是不是赵小姐?”

        那个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是的,我是,你是应晖先生吗?”

        应晖这才看清楚她的样子。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也许还在读书,衣服有点旧,看得出有几年了,但很干净,眼睛很大。

        他微微笑了下。“赵小姐,我们找个有暖气的地方坐下来说吧。”

        拘谨的寒暄过后,应晖问:“我有点好奇,赵小姐,为什么当初你会寄给我那笔钱,你不担心我是骗子吗?”

        这个问题让她怔了一会,然后有点含糊其词的说:“那时候我当好有一笔钱……”她模糊的带过,紧接着说,“其实应先生你根本不必专程过来,我只是收拾杂物的时候看到以前的旧报纸,寄那封信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

        “那你现在是?”

        应晖没费多大劲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冻出来的还是因为不好意思。“我们做邻居很久了,而且她帮过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屋子里晕过去没人知道,是她发现救了我,要是晚点发现的话,也许我现在就不存在了。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鲁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倾向,我亲眼见过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听话,娟姐其实也很可怜……”

        她着急地找着一切理由。

        应晖却无动于衷,这个世界本来就各有各的凄惨。

        只是,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或许不难,应晖和克鲁斯谈过一次,他的确只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应晖并没有成全他的打算。应晖见过小嘉,那是一个黑发黑眸有点呆傻的混血儿,据说痴傻是小时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决定背上这个包袱的话,我有个提议。”应晖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假结婚,或许……我可以帮忙。”

        电话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应过来后就连忙说不行。“那怎么可以……”

        应晖也不强求。

        接下来事情有了进展,克鲁斯喝醉酒拿烟头烫伤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东无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师所说的那样,克鲁斯虽然被取消了监护权,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默笙学业很忙,还要打工,就这样,她也每隔一天或者两天就去看小嘉。

        几个月后的一天,远在加州的应晖接到默笙的电话,她的声音微带哭音:“应先生,我想收养小嘉……”

        小嘉在福利院里被别的种族的小孩欺负,其实已经不止一次了,只是这次更加严重,小嘉被推到了厕所的马桶里,若不是及时发现,恐怕会窒息死亡。

        应晖去N市的时候带了份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你放弃这桩婚姻所带来的一切权益,相应的,你也不必履行一切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将只有夫妻的名义。”应晖解释说。

        权责分明的协议书让默笙的态度自然了起来。这正是应晖的目的,他清楚地知道这份让默笙占不到一分便宜的协议书反而会让她轻松许多。

        “应先生,谢谢你……”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所以才想把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可是,仅仅是这个原因吗?

        应晖不敢自问。

        他看着她签字的手微微迟疑着,眼眸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熄灭,然后抓紧了笔,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递给他,再没看一眼。

        应晖在默笙顺利取得小嘉监护权的当晚飞回加州。

        默笙学业未完成,依然在N市。

        因为要应付福利院的定期检查,应晖每月月底必须飞N市一趟,默笙为麻烦到他内疚不已,应晖却一次比一次期待月底的到来。

        应晖的白人秘书小姐琳达十分可爱地说:“Boss,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喜欢每个月的月底,那时候的你总是那么和蔼可亲。”

        应晖闻言微笑,心情愉悦。

        小嘉还是呆呆傻傻的,默笙好不容易教会他叫中文的应叔叔,应晖没被那声“应叔叔”感动,默笙却欣喜若狂,感动地摸着小嘉的头。

        失神于她笑容的一瞬间,应晖清楚地明白,他动心了。

        久违的感觉。

        他和这位赵默笙小姐,至今接触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这种心情来得毫无道理,甚至无迹可寻。

        理科生的天性使应晖固执地想找出他心动的逻辑,可是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证明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能为力。

        好在他立刻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务实的个性使他决定顺其自然。

        应晖空中飞人的生活差不多过了两年时间,两年后的一天,默笙打电话告诉他两个消息。

        第一个是她毕业了。

        第二个是娟姐提前释放,而她决定带小嘉回国。

        挂了电话,应晖的第一个念头是:时间也差不多了。

        应晖在N市国际机场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满脸风尘的娟姐。

        默笙偶尔提过这个娟姐的经历。她原本是作为陪读夫人出来的,后来那个男的却为了绿卡娶了个美国女人。娟姐出国的时候很风光,现在落了个这种下场,不愿意回国被人嘲笑,迅速地嫁了个美国男人,不料却更加不幸。两年监狱终于让她对这个地方绝望,大彻大悟之余决定回国。

        默笙在一边抱着小嘉,依依不舍。

        娟姐感谢应晖,“这两年多谢你了。”

        “你谢默笙足够。”

        娟姐看着默笙:“她比我幸运很多。”

        应晖了然她眼中的羡慕,一哂:“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不必强求。”

        飞机飞上天空,默笙仰望着远去的飞机。

        “很想回国吗?”

        默笙怔了一下摇头说:“不想。我大概很懦弱,应大哥,在异国他乡,孤零零一个人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每一个异国人都这样,可是,如果回去了还是孤零零的,那会很可悲吧。”

        她低下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走出机场的时候默笙说:“应大哥,我有事情要和你商量。”

        应晖当然知道她要和他商量什么,接口说:“正好,我也有事情请你帮忙。”

        应晖的父母要来美国看望儿子,为期一个月,因为儿子不久前无意中露了自己已经结婚的口风。

        应晖请默笙帮忙应付父母。

        时机刚刚好。

        默笙的学业已经完成,随时可以离开N市,应晖的公司一切已经上轨道,开始有较多的空余时间。

        默笙到加州后,首先是找工作,可惜华人加女性的身份让她频频受挫。

        应晖有意使用自己的人脉帮她,默笙拒绝了。“应大哥,你已经帮我许多了,我不能一直靠你啊。”

        应晖想起默笙好像从来没有接受过他经济上的帮助,接着又想起以前的女友在分手的时候对他说的那番话,不由有些感慨。

        默笙看他若有所思:“应大哥,你在想什么?”

        应晖笑笑说:“没有,只是重新理解了骄傲这个词。”

        默笙不解,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

        在应晖父母来之前,情人节先来了,不过应晖天性并不浪漫,默笙则根本没往那方面想过,所以他们这个情人节过得毫无暧昧。

        情人节晚上应晖在楼上书房接了一个国际长途,下楼的时候看到默笙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头,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完全没发现他下来。

        角度的关系,他正好看见默笙眼角的一点闪光。

        应晖以为她看了什么悲情的电影,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普通的网页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过的SOSO的搜索页面。

        搜索关键词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这才发现他,急速的转头,脸颊上的泪水都来不及擦去。

        她合上电脑,站起来,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尖,有点尴尬的样子。

        应晖立刻就明白了:“他……”

        说了一个字顿住,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默笙抬头望着他,水洗过的眼睛分外清,那里面的忧伤被应晖看得一清二楚。

        “应大哥喜欢过什么人吗?”她问。

        “嗯。”应晖慢了一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默笙声音低低地说。

        “哦?”应晖勉强笑了下,“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毕竟,他现在只是你的“以前”而已。

        默笙却完全误解了他的话,大概以为应晖说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运气不好,有点不服气地说:“我也没那么差吧……”

        应晖没有解释,匆匆去了楼上的书房,却无心做事了。

        一旦见过这个名字,生活中好像就处处看见这个名字。

        从那天开始——

        默笙时不时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

        默笙开始频繁的和他提起这个名字,好像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讲讲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多么多么聪明。

        那个人多么多么能干。

        ……

        应晖当然会不耐烦。

        只是当他看到她说起那个人时眉梢眼底的伤心和落寞时,不耐烦又变成了不忍心。

        还伴随着一种陌生的疼痛。

        之前就算知道默笙更多的只是把自己当作兄长,应晖仍然有一种笃定的感觉,他自信她身边不会出现比他更优秀的人,所以不妨慢慢来。然而,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应晖清楚地感觉到了默笙心里筑起的冰墙,那面冰墙把一切暧昧的东西摒除在外。

        他也许永远只能充当兄长的角色。

        应晖渐渐急躁起来。

        所以那个晚上的到来,不知是因为情绪长久的积压,还是一时失控。

        那天他在外面应酬,喝醉了回来,默笙手忙脚乱地照顾他。

        应晖说不清自己是醉是醒,若是醉,他怎么会到现在还记得清楚每个细节,若是醒,他又怎么会这般不受理智的控制……

        似乎半梦半醒间,他把默笙压在了身下……

        他清醒过来已经是凌晨。

        意识回笼的零点一秒,他冲下了楼。

        楼下大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依稀看到默笙坐在楼下沙发上,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头垂着。

        应晖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说,当人受到巨大的伤害时,会下意识地用这种婴儿在母体中的姿势,因为缺乏安全感。

        他的手按在电灯的开关上又放下。

        默笙忽然出声,弱弱的:“应大哥,你……是把我当成她了吗?”

        应晖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她说的“她”是谁。

        他的前女友。

        自己好像只和她提起过一次他的前女友,说了什么他都不太记得了,她以为……他还想着她?

        默笙,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恋恋于过去吗?

        应晖苦笑。

        他发现默笙给了他一个有趣的困境:如果说“是”,他无法袒露自己的心迹,也许永远无法再进一步。若说不是,他必须承认自己是个□犯。

        虽然未遂。

        面对默笙信任的眼神,应晖最后选择闭上眼睛,不回答。

        让她找最能安慰自己的答案吧。

        事实上,这之后默笙已经无法和他坦然地共处在一间屋子里,默笙提出要搬出去的时候,应晖说:“默笙,你回国吧,去看看。”

        默笙怔怔的站着。

        “你不能永远当只鸵鸟。”

        回去看看吧。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

        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

        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在机场把已经连他名义上的妻子都不再是的默笙送走,应晖仰望着天空飞机飞过的痕迹,寂寞的情绪在身体每个角落蔓延。

        刚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她理解吗?她在某些事上,似乎迟钝得惊人。

        “如果你不回美国……那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登机前他对她说。

        他还有机会吗?

        也许有。

        那个叫何以琛的人也许早就爱上了别人。

        世界上,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

        茶香袅袅。

        漫长的年月,不过几小时就讲完了。

        “……原来竟真不止一个。”应晖最后说。

        “有时候,她真是迟钝得惊人。”应晖仰头叹息,“世事真奇妙,没想到,这些事情,你居然是我唯一可说的人。”

        以琛没有说话,抽完最后一支烟,他拿起手边的衣服。“时间不早,应先生,我先走一步。”

        “何必这么急。”

        以琛脚步顿了一下。“默笙喝醉了,我不太放心。”

        应晖大笑出声:“何先生,你这是把成功炫耀给失败者看吗?”

        以琛没再回头,快步走出茶座,推开门,外面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

        以琛深深的呼吸。

        握得青筋暴起的手良久才渐渐放开。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

        默笙喝醉了睡觉反而乖起来,缩在被子里一动不动,还是他走前一模一样的睡姿。以琛轻轻地脱了鞋子,钻进被窝,将她搂过来。

        她动了下,适应了一下新姿势,皱起眉,以琛放松了一下手臂,她眉头才重新舒展开来。

        鼻间盈满她的发香。

        以琛低声说:“以后再不给你喝酒。”

        她没有抗议,犹自睡得香甜。

        以琛却无法入睡,睁着眼睛到四点多,叹了口气,起床去书房。

        还有一大堆工作没做,甚至明天,不,已经是今天了,早上要开庭的资料还没有整理完整。这对以琛来说,真是鲜少的临时抱佛脚的经历。

        忙到晨曦初现。

        以琛困倦地闭上眼睛,揉着眉头,再睁开的时候,看到默笙站在书房门口看着他。

        “以琛,你一直没睡吗?”默笙问他,咬唇。

        这是她紧张时候的小动作,以琛了然。

        “过来。”他招手。

        等她走到身边,以琛把她搂在怀里置于自己的膝上。

        “醒了吗?没见过人喝醉就睡觉的。”

        “呃?”默笙大概被他的态度弄迷糊了,傻傻地反问:“那做什么?”

        “做点有意义的事情……”说着他低头覆盖她柔软的唇。

        等默笙气喘吁吁地伏在他怀里,以琛静默了一会说:“昨晚我去见应晖了。”

        怀抱里的身躯顿时僵住。

        “他和我说,有个人曾经在搜索器里搜索过我的名字,我想问那个人,她都搜索到什么了?”

        默笙没有声音,以琛继续说:“我刚刚用你的名字搜索了下,发现默笙原来得过摄影奖的,你从来没说过。”

        “没什么名气的奖……你也没问过。”默笙低低的说。

        以琛叹气,抱紧她:“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笙现在告诉我好不好,你都做了些什么?”

        “在美国吗?”

        “嗯。”

        这样温柔的何以琛,就算在七年前大学里感情最好的时候默笙都没感受过,轻轻一句温柔的询问,轻易就把她这些年所有的委屈都勾了出来。

        默笙开始讲述那些在美国遭遇到的事情,讲刚到美国时不会说英语,迷路了看不懂路牌结果越走越远,讲学英语有多讨厌,讲外国人奇怪的习惯,还有那些难吃的东西,她重点描述某个牌子的方便面有多难吃。

        “那为什么不吃别的?”

        “别的都贵,我那时候很穷的。”

        “你爸爸没给你钱吗?”这是以琛第一次语调这么平缓地说起默笙的父亲。

        默笙看了下他的表情才说下去。“有的,很大一笔,开始我吓了一跳,后来在报纸上看到,才知道……就把那些钱寄给大使馆了。”

        “嗯,那大使馆有没有写表扬信给你?”

        “我没留名啊,我是在一次华人大捐款里寄的。其实我没有什么高尚的念头的……”只是怎么也无法坦然地花那些用命换来的钱,而且也自欺欺人的觉得,没有那些钱,父亲就不会死,这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

        “嗯,默笙很聪明,还有呢?”

        “还有……”

        默笙想过有一天必定会和以琛说起这些事情,但是她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一点沉重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是最普通不过的聊天一样,那些曾经令她痛苦过的经历,好像在一夜之间远去了。

        对话渐稀。

        天已经完全亮起来。

        “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的说:“你有我了。”

        默笙没有出声,脑袋靠在他胸口一动不动,久到以琛以为她睡着了,渐渐的,却感到胸口那边一阵潮湿。

        已经是周一了,早上还要上班。

        以琛第一次打无准备之仗,上了庭却发现公诉人和法官似乎比他还浑,于是大家一起浑到结束,下次再审。

        当事人亲属看到以琛明显睡眠不足的样子以为他为案子殚精竭虑,不由感动不已,频频称谢,以琛哭笑不得。

        默笙上班的时候眼睛红肿未退,小红严肃地研究着她的眼睛,用沉重哀悼的语气问她:“失恋了?”

        默笙低下声音,配合她的沉重哀悼:“小红同志要不要请牛肉饭安慰伤员?”

        小红继续严肃地思考了下:“那你还是不要失恋了。”

        老白买的报纸上应晖的消息是头版头条,默笙走过他桌子的时候看到,顺手拿了过来。报纸上长篇累椟地报道了应晖的生平经历,多溢美之词,文末不改小报特色,对应晖口中的夫人做了多方面八卦的猜测。

        默笙放下报纸,怔仲良久。

        她在美国熟悉的人不多,娟姐是一个,可是娟姐回国后就再也没有联络过她,剩下的就只有应晖。其实对应晖,默笙感激远多于其他情绪,毕竟他帮了她那么多,而且那次他喝醉酒,最后也没有造成什么实际的伤害。

        迟疑了下还是打开电脑,输入sosomail的网址,默笙进入自己回国后就没怎么用过的邮箱,翻出应晖的电邮地址。

        信的内容改来改去好几遍,最后只剩了一句。

        ——“应大哥,昨天酒店大堂的事,谢谢你。”

        信发出后几分钟,信箱提示有新邮件,默笙刷新了一下,点开。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无主题

        不必

        简单至极的两个字,生疏扑面而来,默笙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住,不知道说什么好。脑子里闪过在C大听到的学生们说的八卦,很快地打了封回信——

        “应大哥,你这次回来有没有见到她,也许你们还有机会。”

        这次很久没有回音。

        默笙有点后悔。

        自己也许是逾越了,每个人心底都有不能触及的部分。那个人,也许就是应大哥最深的伤口。

        晚上默笙和以琛说起这个,以琛瞥了她一眼,说了四个字:“果然迟钝。”

        然后又加了一句:“幸好你笨一点。”

        默笙愕然。

        一个多月后默笙定期清理各个信箱才看到应晖的回信,信上的日期是两天前。

        默笙打开。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Re:Re:无主题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笙。我已变心。

        另:预祝圣诞快乐

        默笙愣愣地看着屏幕。

        短短的两行字,却经过那么长时间才发出,或许回信的人也打了很多遍,想了很久。

        这一瞬间,有些东西默笙似乎就要明白,可是转眼,那种直觉又逃开。

        鼠标点向删除键,迟疑了一下又移开,最后只是退出信箱。

        她以后也许再不会用这个信箱了。

        那封信将安静地躺在网络某个角落,无人开启,却永不消失。

        秋天很快在寒流的到来中退场,在小红的影响下,默笙迷上了织围巾,可惜总是织错针,松松紧紧的参差不齐,以琛万分感激她的好意,可怎么也不敢往自己脖子上绕。圣诞节那天晚上以琛请以玫及她男友张续一起吃饭。张续是以玫的上司男友,人非常的风趣,以琛也是这次吃饭才第一次见到他。

        吃完饭出去才发现外面已经开始飘起小雪。

        年轻人和小孩子们在街上跳跃欢呼着今冬A城第一场雪的到来。

        默笙和以玫站在路边,等着去拿车的以琛和张续回来。以玫笑着说:“本来明年我结婚还想叫你当伴娘的,谁知道以琛这么等不及,不过也不能怪他,他大概也忍了很久了……”边说边暧昧地眨眼。

        默笙脸一红,什么时候以玫也这么不正经了。

        以玫大笑起来,转头看到张续在马路对面向她招手,对默笙说:“不陪你等了,我先走了。”

        “好。”默笙点头,以玫走出两步停下,却没有回头。

        “你们一定要很幸福,就算……”她低声说,几乎听不见,“是为了我。”

        默笙一怔,她已经小跑着往马路对面去,始终没有回望。

        以琛回来的时候看到默笙在盯着脚尖发呆。“以玫先走了?”

        “嗯。”默笙抬头,没看到车。

        “下雪了,我们走回去。”

        “哦。”

        她不太热烈的反应让以琛有些讶异,还以为她会雀跃不已。

        默笙闷着头心不在焉地走路,眼看就要撞上路灯,一双大手及时拉住她。

        “你脑子里在瞎想什么?又想写检讨吗?”以琛蹙眉。

        默笙跑远的思绪慢慢回来,抬头傻傻地看着他一脸责怪,突然就好想好想抱住他……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他大衣里,环住。“以琛……”

        以琛被她突如起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放低声音。“怎么了?”

        埋在他怀里的脑袋磨蹭着摇头,闷闷的声音。“……没有。”

        以琛想掰开她的手看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默笙却怎么也不肯放,反而抱得更紧。

        “默笙!”无奈的语气,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粘人。

        “这么大还撒娇会被人笑的。”以琛低下头在她耳边说。

        胡说!她哪有!

        “唔……我试试我买的大衣暖不暖和。”

        随她去了。以琛无可奈何地任她抱着,苦笑着接受行人或暧昧或羡慕的目光。

        下着小雪的夜晚,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第一次,觉得圣诞是个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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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5 17:25:23 |只看該作者
    第十二章 原来
    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罗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我烦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的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的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的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的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的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象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的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的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的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的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的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的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的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的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的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的看了半天,不可思议的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的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的翻完仅有一本的相册,抬头默默的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象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的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板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的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的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的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的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的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的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的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贴,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的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的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的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的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簇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言词恳切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的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的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做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的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的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的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的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的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的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所以默笙上次问他她父亲对他说了什么的时候,他故意误导了她。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的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的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的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的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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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之以玫篇:一人花开
    1

        九岁的时候,隔壁的以琛哥哥变成了我的哥哥。

        我高兴极了,靠在妈妈怀里问她:“妈妈,以后以琛哥哥是不是就住在我们家不回去了?”

        妈妈抱着我说:“是啊,以玫喜不喜欢?”

        “喜欢。”我使劲的点头表达我的喜悦,不明白妈妈看起来为什么这么难过。

        有以琛这样一个哥哥是一件很威风的事,同学会羡慕,有时候老师也会另眼相看。刚升初中的时候,老师看了点名册就问我:“你认识何以琛吗?”

        我点头:“他是我哥哥。”

        “哦,他的初一也是我教的,我跟你们兄妹俩挺有缘的。”老师笑呵呵的,“那刚开学暂时就你当班长吧,哥哥能干,妹妹应该也不会差。”

        渐渐同学间也知道我就是那个“何以琛”的妹妹,慢慢开始有女生拐弯抹角向我打探:“何以玫,你哥哥有没有在你面前说过哪个女生啊?”

        “没有啊。”我总是这样回答。

        “哦,你知不知道啊,三班那个尹丽敏喜欢你哥哥……”

        这个年纪女生好像对“谁喜欢谁”这种事情特别感兴趣,已经有好几个女生告诉我“某某女生喜欢你哥哥”这种秘密,而且每次喜欢我哥哥的人都不同。

        学校里喜欢以琛的女生好像真的很多,可惜他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

        有次我问他题目的时候故作随意的问:“哥,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们班好多女生喜欢你。”

        “没有。”他很不在意的回答,低着头专心致志的帮我解题,一丝应有的好奇都没有。

        那个午后,我看着他俊雅清隽的侧面,心底突然漾起自己也说不清的快乐。

        我高二结束的时候,以琛考上了C大,去了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很遥远的A城。

        很不习惯家里少了一个人,好像突然空荡荡的,吃饭的时候妈妈顺手盛了四碗饭,后来才想起以琛不在,又倒了回去。

        心里不知道怎么就生出一股气,宣誓一样的在饭桌上说:“我也要考上C大。”

        爸爸笑起来:“好啊,以玫有志气。”

        可是光有志气有什么用,我的成绩或许好,但还没有好到能考上C大的地步,努力了一年仍然不够。最后填志愿的时候,我报考了N大。

        以琛在电话里得知我考的是N大时,怔了一下说,以玫你可以报更好的大学。

        可是没有离你更近的啊,我心里默默的想。

        然而九月到大学报道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人算不如天算。我所在的学院居然在郊区的校区,离在市区的C大要两个小时的车程。

        于是又只有寒暑假才能常见。

        大一的寒假,我见到了赵默笙。

        还记得那天是和以琛一起去买年货。

        快过年的时候,街上人多而嘈杂,我却清晰的听到有人在喊以琛的名字,转头过去,就看到有个女孩从马路对面冲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赵默笙。这个后来和以琛纠缠一生的人。

        当时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毛茸茸。

        一个毛茸茸的女孩子。

        白色的绒毛帽子,围着白色的粗毛线围巾,只剩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外面,灵活的眼珠子转啊转的流光溢彩,十分得意又可爱的样子。

        哦,还有毛茸茸的爪子,正抱着以琛的手臂,欢快的说:“以琛,我就知道会看到你的。我就知道!”

        她抱着以琛的手臂兴奋的唧唧喳喳了好一会,才发现在一旁站着的我,她有点疑惑的样子,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以琛。

        于是我听到以琛几乎立刻解释说:“这是我的妹妹,何以玫。”

        我想起以前一起上街的时候,也碰见过以琛的女同学,那些女同学有时会过分热情的拦下我们,然后暧昧的看着我说:“喂,何以琛,这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以琛眼睛中会流露出不悦,然后那些女同学们就很知趣的不会再开这种玩笑。

        从来没有这么着急的解释过。

        她闻言立刻笑眯眯的有点讨好的看着我说:“你好!我叫赵默笙,你哥哥的女朋友。”

        一瞬间我的思绪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好,只能呆呆的看着她。

        她好像被我的反应吓到,却不知道怎么办,立刻转头看着以琛。

        以琛却拉开她的手,近乎训斥的说:“你刚刚横冲直撞的,没看到红灯吗?”

        “哦。”热情被打击,她情绪迅速的低落下来,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板,“我太高兴了嘛,没想到真的会看到你啊。你又不肯给我你家的电话号码,我只好到街上来碰碰运气,我都已经在街上晃了好几天了……”

        越说声音越低,忽然狠狠的踩了以琛一脚,转身就跑。“我走了。”

        以琛大概被她踩愣了,站在原地不动,我拉了拉他,“走吧。”

        走了两步他却回头,我也跟着向后看去,那个女孩正在远处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们。看到我们看她,好像慌了一下,然后故作镇定的调转视线,转身跑开。

        我明显感觉以琛僵了一下,眼眸中闪过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情绪,然后他放下手中的袋子。

        “以玫,你等我一下。”没等我回答,就迈开脚步追了上去。

        好像只等了十来分钟,可是每一秒都被我拉得漫长。

        他回来的时候,我装作不在意的问他:“以琛,你以前不是说过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吗?”

        “嗯。”

        “可是……”你刚刚这样明明就是默认了。

        “这个是找上门的。”他叹口气,“她缠人的要命。”

        以前主动的女生也不少,也许这个特别缠人吧。这么想着,好像找到个借口般,对刚刚那个女孩的印象名正言顺的坏起来。

        很多年后回忆起这一幕,我才想起那些我刻意忽略的东西,比如说这话时,以琛眉梢眼底隐约的笑。

        这个年过得不开心。年后开学,学校却给了我一个惊喜,只是在我知道以琛有了女朋友后,不知道还算不算一个惊喜。

        我们整个商学院终于搬到了老校区,与C大只隔了一条街。

        而我和赵默笙也成了她口中的“好朋友”。

        走在C大的路上,她经常一手拉着我,一手挽着以琛,“以琛,你走慢点,以玫都跟不上啦。”

        以琛大概忍无可忍了,“你不拉着她,她就走的很快。”

        然后她就委屈的转头看我,“以玫,你这么温柔,你哥哥怎么这么凶?你们兄妹两个个性一点都不像,长得也不像,是不是一个像爸爸,一个像妈妈?”

        我疑惑的看向以琛,看见他神色一瞬间的不自然,随即又恢复如常。

        以琛从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事情!我立刻做出判断,心情莫名的飞扬起来。

        这是只有我了解的秘密。

        渐渐,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态,我和她来往越来越密切。她也开始喜欢拉着我逛街,打电话说一些“以琛太笨不会懂”的话。

        我过生日时,她要送我生日蛋糕,拉着我去蛋糕店问我喜欢什么口味,我说:“巧克力的。”

        她脸上顿时漾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很开心的拉着我的手,“我也喜欢巧克力,以玫我们真是心有灵犀。”

        什么灵犀,我只是看到她偷偷看了那个巧克力蛋糕好几眼。

        她待我,算是挺好的吧。

        更多的时候我是她的救命符。

        比如现在。

        “以玫,惨了,我英语居然考了59分。”电话里的声音很沮丧。

        我安慰着她,心里却很不是滋味。那么多英语好得要命,成绩好得要命的女孩子喜欢以琛,为什么偏偏是这个人?

        “完蛋啦,以琛肯定会骂我。”她在那边情绪很低落的说。

        甩了你才好呢!

        我脑中闪电般的闪过这个想法,然后自己被自己吓住了,我、我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想法?

        “你考了多少分?”她问我。

        “八十七分。”

        “好厉害,这样可以拿优秀了,以玫你太厉害了。”她一下子兴奋的说,“对了,以琛六级也是优秀哦,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吧,庆祝有两个人打败弯弯曲曲的臭字母,三比二,我们胜出!”声音里已经没有一点不及格的懊恼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以琛果然脸色不好看,一点六级拿优秀的喜悦都没有。我大致理解他心情,赵默笙的英语几乎是他看着读的,现在她考的乱七八糟,我这个一向要求完美的哥哥,心里大概比赵默笙还挫败。

        我当然帮赵默笙讲好话,什么第一次考啊之类的,尽管我也不以为然。

        等以琛终于缓和了一点,她才敢小声的抱怨:“英语就是很讨厌啊,排列得一点规律都没有,反正将来我又不要出国,学这个干吗……”

        若干年后想起她这几句话,总觉得人生无常,莫过于此。

        吃完饭逛了一会我就先回去了,快走出C出校门的时候,才想起以琛帮我借的参考资料为了方便放在了默笙的书包里。

        资料明天上课就要用,我想了想还是回头去拿。

        为了快点,我从静园抄小路过去。

        静园是C大著名的情侣园,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可能会碰上几对鸳鸯,但是看到在主干道上吻得浑然忘我的情侣时还是吓了一跳。

        不好意思从他们身边走过,我避开他们,拐到一条小道。

        这条路安静多了,我已经有点后悔抄近路,只想低头快速的穿过静园。然而走过几块太湖石的时候,却莫名的脚步一顿,好像被什么驱使着,我转头向石头那边望去。

        昏黄微弱的月光下,他抱着她,她坐在他的膝盖上,他吻着她。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以琛。

        一些混乱不连贯的场景,小时候放学必经的桥洞,在桥洞下躲雨的我和他,然后忽然又在家里,那个微风轻拂的午后,他闭着眼睛听英语,本来要问问题的我长时间的站在门口,怔怔的望着他……

        最后,我又站在静园小径上,看着她依偎在他怀里,头靠在他胸前,抓着他的手指玩,而他纵容的任着她,彼此间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一会他又微微不耐,反手抓住她拉近,低头,又一次轻轻吻上去。

        ……

        于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梦里也会心痛,能痛到醒来。

        2

        其实我一直不觉得以琛有多喜欢赵默笙,即使他承认她是他女朋友。

        记忆里我曾经假装好奇的问过赵默笙,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怎么谈起恋爱的?

        她摇头晃脑,吐吐舌头,十分俏皮的样子:“死缠烂打。”然后楸着身边以琛的袖子问:“是吧?”

        以琛哼了一声,不理她。

        以琛对她好像和对别人也没什么不同,一直是这副冷冷淡淡的样子,不多言,动作也不见多亲密。平时走路,赵默笙要是不拉着他,他就一个人走在前面。赵默笙有次跟我抱怨说:“以玫,你觉得以琛真的喜欢我吗?我前几天忍着没找他,他都没想起找我……”

        墨黑望着我的眼睛里满是委屈。

        我说:“你跟他发点脾气试试,看他会不会来哄你。”以琛素来讨厌无理取闹的人,我出这个主意自己也觉得不安好心。

        “肯定不会。”她想都没想就摇头,垂头丧气的说:“而且我也不敢。”

        跟他们接触越久,越觉得以琛会接受赵默笙,大概只是因为一时寂寞。

        她应该只是以琛生命中一段短暂的歧途,很快就会消失不见。因为他们是如此的不合适,一个冷静内敛,一个热情冲动,一个过早懂事,一个过于天真。我需要的只是耐心,耐心的等待以琛自己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不合适。

        然而静园的那一幕却打破了我所有的信心。

        原来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是这样的。

        这样的亲昵……

        这样的……

        脑海里浮现静园那一幕,我翻了个身,把头埋在枕头中。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是想起那个画面我仍然觉得心里一阵阵被拉扯的疼痛。

        宿舍已经熄灯,几个健谈的舍友还没睡,七嘴八舌地谈论系里的男生。我对她们这些讨论向来不感兴趣,这次却忍不住主动出声问:“男生如果不是很喜欢那个女生,会吻她吗?”

        马上就有答案。

        “只要不讨厌,kiss算什么,上床都可以。何以玫,是不是谁kiss你啦?”舍友之一兴奋的问。

        我睁眼望着天花板,没搭腔。

        不喜欢也可以吻,所以,以琛会不会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舍友还在滔滔不绝,“何以玫,说啊,是不是谁kiss你了?放心啦,如果是你,那肯定是喜欢你,你条件这么好,长这么水,脑子又灵……”

        我怔怔的听着她说个不停。

        条件好又有什么用呢?他又不喜欢我。

        不过,如果赵默笙的条件胜过我许多,我也许就不会这么不甘心了,可是她偏偏很多都不如我。

        凭什么会是她?

        这一夜我在思绪纷杂中入睡。

        之后的日子,我依然会去C大,依然会和他们一起吃饭,可是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笃定的平静。

        渐渐明白,就算以琛不喜欢我,我也不想再做他的妹妹了。

        于是,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我约了赵默笙。

        我坐在肯德基里做心理准备。

        赵默笙背着小背包,在窗户外面走过。她看见了我,隔着玻璃窗朝我挥挥手,轻快的推门走进来。

        她看起来心情很好。早就发现她心情愉快的时候,走路会带点蹦跳。

        商学院搬到这个校区后,我第一次到C大,就是她来接我。当时我站在校门口等以琛,却远远看到她轻快略带蹦跳的走在C大的林荫大道上,阳光透过茂密的叶子斑斑点点的照在她身上,整个人好像融在了阳光里。

        “以玫,你好。何同学要开会,派我来接你。”那时她走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现在她踏着同样轻快的脚步走到我面前,“以玫,你这么早就到啦。”

        她在我对面坐下,“我们吃什么,我有优惠券。”她拿出包里的一叠优惠券摊在桌子上研究。

        “随便。”

        “那我帮你点儿童套餐好了,玩具送给以琛玩。”她一脸认真的说。

        我知道她在开玩笑,却一点都笑不出来,我几乎恨起她的轻松,和我此时的紧张形成强烈的对比。

        她去排队了,我留下守着位置。

        队伍有点长,她排在最末,她伸着脑袋跳啊跳的看前面的牌子,却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一不小心把一个男生的可乐碰翻了,然后就是一阵手忙脚乱。

        我想如果现在以琛在这里,肯定又要皱起眉头,然后上前帮她收拾麻烦。

        这样的女孩,她能带给以琛什么?她和以琛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这样一无所知的灿烂着,根本走不进以琛的内心世界。以琛身边需要一个能给他帮助能照顾他的人,而不是这样一个要他时时刻刻当心照顾的女友。

        她端着餐盘回来,右边衣袖的下摆都被可乐淋湿了,她没在意,一脸心虚的对我说:“以玫,千万别告诉以琛我又做坏事了。”

        我点头,心神不属的吃了几根薯条。

        “默笙。”我叫她。

        她吸着可乐,闻声抬头,乌黑的眼睛看着我。

        我避开她的眼神,快速的说:“我和以琛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大家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我一口气说完,她就着吸口乐的姿势傻傻的看着我,根本没反应过来。

        我突然急躁起来,加重语气说:“你没听明白吗?我们根本不是亲兄妹,我们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以玫你在开玩笑吗?”她终于有反应了,却是这种让我恼火的回答。

        “以琛从来没有说过……”她显然茫然失措了。

        “我们家里的事,以琛为什么要和你说?以琛和你说过什么重要的事吗?”看她陡然一白的脸色,我知道我说中她的弱点了。有时候旁观他们的相处,不像男女朋友,倒有几分像大人管小孩,大人会和小孩说什么大事吗?

        后来我在商场上,有人这样评价我说:“何以玫,你算是人不可貌相的典型了。看起来温温柔柔的好像很好欺负,其实最有手段,擅抓蛇七寸,置人于死地。”

        我浅笑聆听,偶尔想起我第一次发挥这个本领,是在这样一个午后,对我的好朋友,一个对自己的爱情其实毫无自信的女孩。

        其实那时候谁对他们这段感情有信心呢?我,以琛身边的同学朋友,赵默笙的同学朋友,都觉得他们是这样的不合适,觉得他们迟早会分手。

        那时候大概只有以琛觉得他们会永远走下去。

        而他错在太自信。

        我看着明显已经乱掉了的赵默笙,扔下第二颗炸弹。“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的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的竞争。”

        趁着余震犹在,最后我轻声的说:“赵默笙,你觉得你比得过我们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说完这些,我就起身走了。推开门的一刹那,想到的居然是,她买的东西还没吃,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心情吃下去。

        接下来几天,我待在自己的学校没去C大。

        仔细想想其实我很懦弱,也许还卑鄙。我不敢站在以琛面前直接说出我的心意,所以去找赵默笙摊牌,借她之口去告诉以琛。

        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哥哥,你知道吗?

        以琛会怎么回答她?

        我不断的想象着以琛的答案,一种绝望又充满希望的心情困住了我,而在连续一个星期仍然没有他们的消息后,这种心情又变成了心慌。

        几次三番拿起电话,却不知道应该打给谁。赵默笙吗?我们上次那样已经算闹翻了吧?那以琛?

        时间漫长得让我觉得我已经被他们抛弃遗忘,又过了两天,我终于忍不住去C大,才发现短短几天,事情已经天翻地覆。

        赵默笙走了。

        有人说,她去了美国。

        3

        赵默笙离开对以琛的影响在以后几年里我才慢慢感觉出来,当时的我,甚至以为这种影响是微弱的,因为那时以琛的表现,实在可以称得上平静。

        那天我忐忑不安的去C大找他。

        C大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男生宿舍女生乱入”,所以我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以琛的宿舍。

        以琛不在。

        以琛的舍友早已认识我,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问我知不知道赵默笙走了。

        我惊住。

        在以琛回来之前,以琛的舍友已经把他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末了要我好好开解以琛,说那种负心的女生不值得留恋云云。

        后面他的话我全没听进去。我设想过很多情形,就是没想到赵默笙会一走了之。脑中不停的想,她为什么会走得这么干脆?是像他们说的那样为了出国不告而别,还是因为我说的话?还有,她有没有跟以琛提起过我说的那番话?

        正当我坐立不安的时候,以琛从系办回来了。他看起来还好,只是似乎憔悴了点,眉宇间沉郁凝结,眼底藏着阴霾。

        我站起来。

        “以玫。”他淡淡的叫我。

        “嗯,我、我过来……”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一瞬间还有点惊慌。如果赵默笙是因为我那番话而走的,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他似乎没发现我的异常,像以前一样问我有什么事,我摇头。

        他没多说什么,只是叫我一起吃午饭。

        我们去教三食堂吃饭。

        如果不去外面的小饭馆,教三食堂是我们最经去的地方,因为赵默笙极喜欢这里大师傅做的甜甜的糖醋排骨,每次都要早早来排队,生怕打不到。这里的打菜师傅大概也认识她了,给她的分量总比别人足些,她吃不掉,就用筷子一个一个夹给以琛。以琛其实不喜吃甜,不过好像从来没拒绝过。

        吃饭的时候以琛很沉默,他没开口,我也不敢多言。吃完走出食堂的时候他对我说:“我和你一起去N大。”

        话音刚落的刹那我心中生出一股惊喜,然而下一句话却迅速把我的惊喜湮灭。

        “默笙的图书证在你那。”

        “什么……”我茫然的说。

        “上次帮你借的那本货币银行学是用她的图书证借的,图书证随手夹在里面。”尽管一再提到她,可是他的脸容始终很平淡,语气也不见什么起伏。

        “哦。”我呆呆的应。

        一路走到N大。今天的路上格外安静,以琛本来就是不爱多话的人,以前热闹都是因为赵默笙一路上唧唧喳喳的烦他。

        到了我学校,他在楼下等我,我跑上楼。

        前一阶段我要写货币银行学的论文,N大关于这方面的书都很旧,所以托以琛帮我在C大图书馆借。以琛的图书证上已经借满,就拿了赵默笙的。

        爬上床,拿出那本货币银行学,草草的一翻,图书证果然在里面,夹在比较靠后的章节,之前我都没注意到。

        照片上的赵默笙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不久前我还常常看到。

        大概是因为真的开心,所以她的笑容很有感染力,一笑起来酒窝若隐若现,有几分淘气又神采飞扬,让人不自觉跟着她心情开朗。

        以琛也许就是喜欢她这种笑容。

        我笑起来其实也好看,但是不是她这种。

        有一秒钟那我想把这张图书证扔掉,跟以琛说没找到。可是最后还是把它送下去,看着以琛把它□口袋里。

        她已经走了。看着以琛逐渐走远的萧索背影,我不断的跟自己说。

        笑得再灿烂又怎么样,她已经走了,已经退场。以琛就算一时仍有留恋,也会很快把她忘记。

        起码现在,他已经很平静了。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没了赵默笙,我和以琛见面的机会反而比以前少了。

        没人频繁的打电话叫我去C大,我也找不到那么多借口一趟趟往那里跑。

        所以发现以琛抽烟抽得很凶已经是在很久之后。

        大学里男生抽烟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我实在不想把它和另外一件事情联系起来,一度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那不过是大环境所致,虽然这明显不合以琛的性格。

        可是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一回事。有一次我去他们宿舍,亲眼看到他和舍友们一起喝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其实那次他们宿舍有人过生日,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不独是他,可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再也受不住了。

        以琛不是这样的,他一向克制,做什么都很有分寸。我很想说服自己他不过是给朋友庆生,绝不是在借酒消愁,可是那眉间满满的阴郁颓丧却让我怎么都欺骗不了自己。

        以前看不见的盲点好像都在此时开始清晰。

        渐渐想起,以琛说赵默笙缠人的时候眼底是隐隐的笑。

        有时候她迟到了一会,他也会焦躁不安。

        她做再多的马虎事,他都只会皱着眉头帮她收拾完。

        ……

        还有很多很多,为什么以前的我竟然没有看见?

        不知不觉我泪流满面,不知为谁。

        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表相,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

        等他清醒之后我已经平静许多,只是难过的对他说:“你这个样子,不止我爸我妈,要是地下的阿姨叔叔看到,也会伤心的。”

        还有我也很伤心,以琛你知道吗?

        他很久没出声,垂着眼帘,表情藏在阴影里,半晌才颓然的说,“你说得对,我没有放纵的资格。”

        于是那个优秀冷静的何以琛又回来了,可是我却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同。

        我说不上来。

        我和以琛,大概就这样了。

        赵默笙大概没来得及和以琛提起我说的那番话,因为以琛始终没说到过。

        而我也没有勇气再说一遍。

        我满足于现状,现在又好像回到了以前,我们之间虽然没有更进一步,可是也没多出一个人来。

        其实我很懦弱,不敢主动去追求什么,只期待有天他会蓦然回首。

        只是寂寞越来越浓。

        我对谁都好,所以反而没有好朋友。赵默笙走后,没人约我去逛街,没人在我试穿衣服后热烈的捧场,也没有人提前一个月就通知我我的生日快要到了……

        我恍恍惚惚的觉得,其实我也喜欢这个朋友的。

        只是我们之间有以琛。

        4

        大学四年就在日复一日的蹉跎中过去,毕业的时候我还是孤身一人,舍友叹为奇迹。我的一个女同学毕业时一手毕业证书,一手结婚证书,大家吃完散伙饭紧接着就吃喜酒,一时传为佳话。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请以琛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当作笑谈讲给他听,他听着却有点恍神,不经意的说:“我本来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我震惊的看着他。

        他好象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眼眸中掠过一丝黯然。

        一时大家都不说话。

        我慢慢定下神来,说:“以琛,上次妈还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你也应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这一刻这句话,我说的真心实意。大学四年的虚度早已让我明白,在赵默笙之后,何以琛或许会爱上谁,但绝对不会是我。我已经不是昔日的何以玫,现在我希望他能再爱上什么人,而这一次,我只会衷心祝福。

        虽然心痛。

        他淡淡的三言两语岔开,没有接这个话题。

        这顿饭在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中度过,结帐的时候,虽然说是我请客,可是还是以琛付了钱。

        等侍者找零的时间,以琛起身去了洗手间。侍者把零钱找给我的时候他还没回来,看到他的外套就挂在椅子上,我伸手在外套口袋里掏出他的皮夹,想把零钱放进去。

        打开皮夹,我就看到了那张照片。

        好像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

        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可是我已经很久没看到。

        以琛回来的时候我还拿着皮夹怔怔的发呆,要塞回去已经来不及,索性大方的把钱放好还给他。

        “找的零钱。”

        “嗯。”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出了饭店我们步行至公交车站。那时候他刚刚工作一年,我则刚出社会,都没什么经济能力,交通工具还是选最便宜的公交车。

        等车的时候我们都没说话,我等的车很快就来,车快停住的时候他忽然出声叫我。

        “以玫。”

        我侧头看他。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的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公交车渐开渐远,他的身影慢慢在我视野里模糊。

        脑子里反复响着他那句话——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何必以后,我一直都明白。

        只是我也不愿意将就。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我们渐渐比大学时代还要疏于联系。

        以前总害怕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

        我不伤心。

        因为已经习惯。

        以琛给了我漫长的时间,去习惯。

        后来有一次他来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楼下等我的时候被我的一个女同事撞见。

        隔天那个女同事就问我他是谁,甚至露骨的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在美国。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点不甘心的说,“异国恋啊,异地恋都会分手,异国恋很危险啦。”

        “不会,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同事大概惊异我表情的坚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回答。

        只是在心里一遍一遍的跟自己说,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一年,两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妈妈做的酱菜带给他,塞进冰箱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食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于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汹涌。

        我边走边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况,和他上次见面,已经是两个月前。

        然后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不经意的回头。

        轰塌声中我看到她。

        从最后一次在肯德基见她,到现在,已经渡过了七年时光。我却忽然觉得这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象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的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看天渐渐亮起来。

        因为工作忙,租的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整理,阳台上的那盆花,买回来就扔在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过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花瓣被雨打风吹得半凋零,只剩一片残红在晨风中摇摆。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配角篇之《一人花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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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5 17:26:32 |只看該作者
    番外二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的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象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象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的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的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的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的慢却能更多的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的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的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顾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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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5 17:26:57 |只看該作者
    番外三
    事务所内的一对年轻情侣最近闹起了矛盾,颇有甩手掌柜嫌疑的袁律师简直比正事还上心,时刻关注着最新发展,三不五时就找上以琛直播。

        以琛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八卦对象,但是向恒出差,以琛也就勉强凑合了。老袁兴致勃勃地转述了一番他听到的消息后,意犹未尽地问以琛:“你说小王会不会走?”

        见以琛没答话,老袁立刻摆出师兄语重心长的架势:“以琛啊,小王怎么也在你手底下做了一年多,你要多关心属下。”

        “唔。”以琛很敷衍地说:“我老婆不会希望我管女同事的私生活。”

        以琛同学自从有了老婆后,就经常喜欢让老婆背黑锅。比如什么老婆管得严不让喝酒啊,老婆说了不能晚归啊等等……

        总之,何律师结婚后,想借口都不用过脑子了,直接老婆这两个字就可以拿出来用。嗯,说起来,这一招他结婚第三天就用得很熟了。

        而且此招很无敌,男人们会立刻对他产生同情,产生类似——“长得帅有什么用,赚钱多有什么用,还不是被老婆管得死死的,我老婆就管不了我,这点我比他强”的想法,大大抵消了羡慕嫉妒恨的情绪。

        而女士们则会立刻给他狂加印象分,爱家爱老婆的男人多可靠啊,可见他人品信得过,把案子交给何律师值得放心。

        于是默笙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已经初步在A市的司法界有了悍妇妒妇的小小名声。

        这招对老袁还有奇特的秒杀效果,果然以琛此言一出,孤寡老人老袁立刻被戳中了爆点:“娶了老婆了不起啊!”

        老袁觉得内心很凄凉,唉,男人啊,娶了老婆就不一样了,加班什么的都在家了,应酬什么的都应付了,还学会迟到早退了……

        迟到啊……

        他也想过上搂着老婆睡觉导致迟到的日子啊!(此纯属老袁不负责任的猜测)

        但是他什么时候才能有老婆呢?

        老袁忧郁了。

        老袁乘兴而来,郁郁而归。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进来给以琛送文件的小王,老袁拍拍她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好好想想,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得到一份感情多么不容易。”

        小王来不及反应,老袁就出去了。她愣了一下,走向以琛。以琛接过文件,一边翻看一边询问:“小王,你是不是打算出国?”

        以琛并没有相劝的意思,只是公事公办的询问。毕竟是他属下,是走是留他当然得有个数。然而女助理这些天已经被无数人劝过了,听到这种开头就以为何律师也要劝她,不由就十分冲动地说:“何律师,你也觉得我不应该出国吗?”

        小王眼中浮起了一丝倔强,“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该留下来?我好不容易才申请到这所大学,不去上太可惜了,而且只有两年而已。何律师您当年不是等了您太太七年吗?为什么他两年都不能等。如果两年都等不了,证明他根本不是真爱我!”

        以琛没想到她会提到自己和默笙,眼神微微一闪,没有再说话。他低下头把文件快速地翻完,签字,然后递给她。

        “何律师,没事我先出去了。”

        小王自觉失言,冲动完就后悔了,接了文件便想快点走掉。

        “等等。”以琛叫住她。

        小王转过身。

        “我并没有阻止你的意思,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

        以琛看着她,淡淡地说:“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

        因为下班前一位当事人的意外来访,以琛回家的时候有点晚了。客厅里灯亮着,却没有人,以琛走进卧室,便看到默笙正湿着头发趴在床尾看书。

        默笙的头发已经蛮长了,湿湿地披在肩膀上,把睡衣都打湿了。以琛皱眉,把包扔在一边,走过去俯下身,手撑在她两侧。“怎么不把头发吹干再看书?”

        “你差不多要回来了呀。”默笙看书看得很投入,头也不抬地说。

        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无奈地去浴室拿吹风机,在床头插好,顺势坐下。

        “过来。”

        于是默笙捧着书掉了个身,趴到他身上。把湿乎乎的脑袋搁好,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看书。以琛一边享受,一边训她:“你几岁了!还跟小孩似的。”

        “哎,头发是你要我留的,当然要你负责啦。”默笙振振有词地说:“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长头发是我们结婚后才长出来的,所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有义务进行维护和保养。”

        以琛好气又好笑:“你哪里来这么多歪理。”

        默笙无辜状:“何律师言传身教呀。”

        天生的才对,他可教不来这份胡搅蛮缠。以琛无奈地吹起他的共同财产,吹风机低低的呜呜声中,默笙跟他讲手头的书。

        “这本书蛮好看的,小红借我的。讲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婚姻失败被抛弃了,又出车祸死了,结果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重生回到了14岁,然后就重新开始一生,很精彩。”

        说到这里,她总算舍得把目光从书上收回来,仰起头,眼睛亮亮地看着以琛:“以琛,如果你回到14岁,会怎么样?”

        以琛不搭理她,拒绝回答这种毫无意义的假设性问题。

        默笙不死心地追问:“你会提前去找我吗?”

        “……那时候你才13岁,未成年,刚刚小学毕业。”

        “也对。不过如果我回到14岁,一定要考上你的高中,然后嘛,”默笙笑眯眯地说,“提前把你搞定。”

        以琛俊眉一扬:“何太太,很遗憾地告诉你,我是不会跟你早恋的。”

        “哼,你还说过你大学不谈恋爱呢,结果还不是被我搞定了。”默笙晃着脚,得意洋洋地说:“手下败将,何以言勇。”

        有些人日子过得太舒服,真是越来越嚣张了。以琛默不做声地将她的头发吹干,放下吹风机,然后突如其来地将仍在得意的某人抱起。

        默笙“啊”了一声,书掉在地上,正要抗议,就被人占据了唇舌,醇冽的男性气息瞬间侵入了她所有的感官。

        “默笙,你的头发把我的衣服弄湿了。”以琛将她抱坐在腿上,一边吻一边说:“帮我把湿衣服脱掉。”

        “……你想干嘛?”在亲吻的间隙中,默笙气弱地问。

        以琛对自己老婆问出这种问题显然很无语:“你说呢?”

        默笙讷讷地说:“早上才……而且我明天要出外景……”

        “你以为我要做什么?”以琛扬眉,“回来为你服务到现在,我连洗澡都没洗。”

        呃?

        “所以,帮我脱掉衣服,我去洗澡。”

        以琛靠坐在床头,看默笙坐在自己腿上认真地解着自己的扣子,伸手按下了床头窗帘的遥控。

        衬衫最后一粒扣子已经解开,可是以琛却一点起身去浴室的动静都没有。默笙抬头看他,就见他衣衫不整地靠在那,专注地凝视着她,眼中有幽深的火光。

        “怎么办?”

        他抓住她的手,声音低低的哑哑的。

        “嗯?”默笙也不自觉的低了声音。

        “我忽然想,‘言传身教’了。”

        被压倒在床上狠狠地“身教”时候,默笙犹在懊恼,怎么又被骗了呢,不是早该知道的吗,如果何大律师肯让你在嘴上占到些便宜,那肯定要在其他地方加倍还回来。

        窗帘早已缓缓地自动合上,掩住了一室旖旎。

        “教学”活动延续了很久才结束。

        以琛不断的勤奋施教让默笙累极了,最后瘫软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低沉的男声在她耳边轻笑:“谁是手下败将?”

        “我啊我啊,老公你最厉害了。”默笙从来都是很识时务的,谄媚得连平时很少叫的“老公”都出口了。以琛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她要是再嘴硬,就是自讨苦吃了。

        “唔。是吗?”以琛炙热的手掌已经划到了危险地带:“你这么夸我,我很想再报效一次。”

        “不要啊。”默笙真的求饶了,“明天我还要跑外景呢。”

        “别闹啦。”她抓过他的手,与他五指相交,摇晃。

        以琛“哼”了一声,算是放过她了。默笙奉承了两句后赶紧转移话题,过了一会又想起之前看的书,轻叹着说:“如果真有回到过去这种事,其实我最想回到十九岁。”

        “嗯,然后呢?”以琛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后的慵懒。

        “然后就不走啦,想办法让所有人好好的。”默笙的语气忽有些黯然。

        以琛知道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轻拍了她两下。事情毕竟过去好久了,默笙发了一会呆,渐渐释怀,不再去想。

        以琛不欲她多想,故作怀疑地说:“你要怎么让我好好的?是书不要我盯着念了,还是八百米自己会过关了?还是每周三不要我去排队抢糖醋排骨了?”

        他一副嫌弃又不堪回首的样子,默笙却被他惹得“噗”地一下笑了。那时候教三食堂的糖醋排骨可是大事,周三她课又多,因此每次默笙都要提前叮嘱,以琛,明天我下课晚的话,你要帮我去抢糖醋排骨啊,一定要去哦。

        默笙蹭蹭他的腿说:“以琛,明天我们吃糖醋排骨吧。”

        以琛:“……不想再来就别乱蹭。”

        已经为吹头发牺牲过一次,不,两次,默笙当然不想再为糖醋排骨牺牲一次了,立刻就乖了。躺在被子里想了半天自己的用处,最后叹气说:“起码有我在,你不会得胃病了。”

        “你?”以琛很不客气地质疑:“你能照顾我?”

        默笙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实力,摇头:“大概不能吧。但是!你要照顾我啊。”她翻个身,撑着下巴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说:“顺便你自己也照顾好了嘛。”

        大律师一瞬间也无语了,最后伸手掐了下某人的脸皮,看看有没有变厚。

        默笙一边躲他的手,一边分析给他听:“你看,以前你在忙,我都去找你吃饭啊,为了我不饿,你就得一起吃。等到你工作的时候,我正好大四,没什么课了,肯定天天跑出来找你。一起吃饭你就不会饮食不规律了啊。嗯,不过学校到你事务所还蛮远的。我真辛苦。”

        默笙被幻想中的自己感动了,每天跋山涉水就为监督以琛吃饭,实在是很伟大。

        以琛思索了下说:“不远。”

        “公交车要一个小时吧,还不远啊。”

        “大四你不住校了。我租了个房子,在事务所附近,你到事务所很近。”

        默笙呆了下,有点反应不过来。

        以琛笃定地说:“那时候,你肯定和我住在一起了。”

        “我才不会跟你一起住……我那时候才大四……”默笙的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你禽兽啊”四个大字。

        “你大四的课大部分在下午,住我那更方便。”

        默笙怔住:“你、你怎么知道我的课在下午?”

        以琛说:“去看过。”

        默笙怔怔地看着他,一瞬间心脏最柔软的部分被击中,心里酸痛得不可言喻。去看过,是去她的系吗?她眼前好像出现了那个清俊挺拔的青年,那是大学时代的何以琛,站在她系的布告栏前,看着她大四会有的课程。也许不止大四的,大三,大二……

        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会不会想,如果她在的话,他们要怎么安排时间?就像大一的时候他们拿着课表讨论那样。

        眼睛刺痛起来,热热的湿湿的。

        以琛暗暗叹口气。失言了,他并不打算让她难过的。他故意逗她说:“默笙,别高估我,我能撑到毕业就不错了。”

        言语间充满暗示却又一派正人君子地模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调戏,默笙的神经有点接触不良。表面上一本正经,私底下肆无忌惮,有个成语是怎么形容说来着?

        “衣冠禽兽。”默笙小声地念,眼眶里却还噙着泪。

        被斥为禽兽的男人神情怡然而又不以为然地说:“唔,我哪里有衣冠?”

        默笙默了,的确……

        禽兽的衣服刚刚已经被她剥光了……

        伸手揩去她眼中将落未落的水光,以琛主动问:“我毕业了,我们住在一起了,接下来呢?”

        心中仍有酸涩挥之不去,默笙配合地说:“好吧,假设我在你的强迫下跟你住一起了,然后,嗯?”她摆出思考地模样,思绪却仍然无法集中。

        以琛沉吟了一下,提醒她说:“默笙,基本上我会让你主动提出来。”

        “……”默笙迟钝地回过神后,想咬人了,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以自家老公的阴险狡诈假正经,这真的是非常非常可能的。

        看看现实吧,最早是她追他的,等他好不容易动心了,还是想办法让她自己找上门的,结婚都是她追上去的。人家光干守株待兔的事了,不,是守株待猪……

        她就是那头巴不得人家赶紧吃掉的猪。

        默笙犹抱希望地问:“那你会租两室一厅的吧?”

        以琛故作不懂:“嗯?你还要专门的书房?默笙,那时候我经济实力不够,你就将就一下吧。”

        坏蛋!默笙哭哭笑笑的,气哼哼地在被子里踢他。明智地不再跟他纠缠这个问题,默笙认真地进行“假如我回到十九岁”的幻想。

        “大四下半学期,我要找工作了吧。”默笙觉得自己工作的事情非常为难,以那时候的水平做摄影这行肯定不行的,但是本专业她又实在不感兴趣。

        “不会找不到工作吧……”默笙很担心。

        “会的。”以琛毫不留情地打击她。

        其实以那时候赵默笙的活泼开朗,估计在他监督下,英语六级计算机考级什么的肯定也过了,又是名校毕业,找个工作肯定不难,但是……反正是假设嘛,就没必要让她太得意了,打击老婆这种事情,也是别有乐趣的。

        “好吧,一帆风顺的人生也很没意思,慢慢找……那我闲着的时候干嘛呢?”

        “在家装修房子?”

        “咦,这么快就买房了吗?”

        “嗯,那年有个案子我办得不错,老袁人厚道,我拿到不少钱,首付够了。”

        默笙星星眼地看着他:“以琛你真厉害。”

        以琛毫不谦虚地接受老婆的崇拜,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没办法,要养你压力很大。”

        这是诋毁吧?她明明很好养。默笙决定无视他,继续思考。房子也有了,工作也肯定找得到,接下来呢?结婚?默笙想到这里,不由哀怨:“唉!以琛,求婚不会也要我来吧?”

        再欺负她恐怕要炸毛了,何以琛低笑着在她耳边说:“不会,我比你急。”

        温热的气息醇厚而充满男性阳刚,搔得她耳朵痒痒的,熏人欲醉。默笙在这样的气息笼罩中,淡去了最后一丝酸楚。幻想着以琛求婚的样子,发现自己实在想象不能。

        不由有些失落。

        错失的美好啊。

        不过,万一是这样的——

        以琛:“赵默笙,我们下周去登记结婚。”

        她的反应肯定是——先呆,后扑,然后:“以琛,我们今天就去吧!”

        然后被以琛取笑一辈子。

        默笙默默地抖了一下,忽然觉得没被求婚,好像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她赶紧赶走这些可怕的想象,顺着往下想:“那结婚了,接下来就生孩子?”

        说到孩子,默笙一下子回到了现实中。

        “以琛,我们什么时候生孩子啊,以玫都快生啦。”

        以琛蹙眉:“再晚点吧。”

        默笙对他的答案毫不意外,因为已经提过这个事情好几次了,以琛对生孩子这事,实在很不热衷,唔,与某事成反比……

        默笙趴在他身上不说话,以琛以为她不开心,沉默了一会叫她:“默笙,我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哦~~~~”默笙拖长了声音,然后说,“以琛,那下次以玫问我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可以说是、你、的、问、题、吗?”

        默笙在“你的问题”那特别停顿了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以琛眼眸微眯,视线停在她贼兮兮的脸上:“赵默笙,希望你在暗示的不是我想的。”

        以琛一旦出现这个表情就说明很危险,默笙连忙兜起被子说,“不是不是,睡觉睡觉,我要睡觉了。”

        默笙埋在被子里假寐了一会,渐渐真地有了睡意,似睡非睡间,听到以琛说:“默笙,我不想重来一遍。”

        “嗯?”默笙的大脑已经下班,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模糊地应着。

        “我胆小。”以琛自嘲地说。

        但是谁又不胆小呢,谁知道重来会发生什么意外,谁敢自负到认为自己可以掌控所有命运?不是没有遗憾的,但是他决不敢拿已知的幸福去赌未知的或许圆满。

        以琛想着不由失笑,他大概被默笙影响了,居然也会去想这样虚无缥缈根本不会发生的事。他关了灯,把自己的小妻子搂在怀中,让那温软的身躯填满他整个世界。

        默笙婚后的日子过得着实不错,以玫最羡慕她工作时间自由,上班也可以在外面乱跑。至于常常顺便去找自己老公吃个饭,或者跑远了一个电话叫何姓司机接什么的,以玫已经鄙视到无力了。这天默笙陪她去做检查,以玫又一次抱怨起来:“还是你最开心,自由自在的,我马上恐怕连逛街时间都没有了,天天在家里带孩子。真是的,都怪张续,我一点都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不早了好不好,现在生最好啦。”默笙说。

        以玫其实也不是真心抱怨,默笙这样一说,她就高兴起来。她关心起默笙:“那你和以琛打算什么时候要啊?”

        “我一直都想要啊。”

        以玫是了解他们的情况的,想了想说:“默笙,你说会不会是阿姨和叔叔的缘故?所以以琛对孩子这事有点抵触?”

        默笙苦恼地说:“不知道啊,我猜肯定有点吧,唉,顺其自然吧。”

        以玫很快生了一个女儿,小姑娘非常可爱,白白嫩嫩,粉雕玉琢,默笙喜欢得不得了,三天两头去以玫那探望。

        以琛有时候和她一起来,有时候没空就晚上过来接她。小姑娘可喜欢舅舅了,每次以琛一来,就“咿呀咿呀”地要舅舅抱,那时候舅妈什么的都只能靠边站。

        以玫含笑看着女儿缠着舅舅,转头对默笙说:“我看以琛也不讨厌小孩嘛,你是不是找机会好好跟他谈谈啊?”

        默笙看着,点点头。

        她藏不住心事,从以玫家出去,就忍不住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以琛,你是不喜欢孩子吗?”

        “没有。”

        “那是因为爸爸妈妈的关系?”

        她没有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只是一边说一边握住了以琛的手掌。

        以琛蹙眉:“你在瞎想什么?”

        “那为什么呢?”

        以琛停下脚步,盯着她,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脸上渐渐地竟然难得一见地浮现一丝尴尬神情,最终还是以一种无奈的语气说:“我只是觉得我们刚刚在一起,不想多一个人来凑热闹。”

        默笙睁大了眼睛。呃,这什么理由……

        原来竟然居然……

        然后她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以琛有些恼羞成怒地说:“既然你这么想要孩子,就要吧。”

        “咦?”默笙停下笑声,看着他。

        “顺其自然。”也不要刻意的去要孩子,以琛的意思是这样。

        然而默笙太开心了,她一下子扑到他身上,欢乐地抱住他:“以琛,我们赶紧回家顺其自然吧!”

        一般情况下,何律师的防御力是顶级的,但是赵默笙一主动一热情,那名为何以琛的防火墙就一下子被洞穿了。

        于是,很快地,他们就顺其自然了……

        默笙的月事晚了一个星期,以琛无比镇定地去买了试纸,然后面对测验结果,依旧表现得十分冷静。

        他先给老袁电话。“周家的那个案子你接手吧,我排不开时间。”

        然后在老袁的哇哇追问中,貌似淡定地说:“要照顾默笙……生病?没有,可能怀孕了。”

        趁着老袁被打击得七零八落不成人形,他挂断电话,打给本市妇幼方面最好的医院院长,他曾帮该院长解决过一起法律纠纷。“张院长你好,我是何以琛……”

        再给以玫:“你怀孕时候看的那些书和资料都打包好,我一会去拿。”

        默笙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他貌似有条不紊地安排好所有事情,问:“那我干嘛呢?”

        以琛看着她,显然觉得她是最难安排的那个。他叹口气,弯腰环住她:“是啊,你干嘛呢?”

        默笙伸手搂住他的腰,忽然整个人被一股感动到想哭的情绪占领:“以琛,我好开心。”

        她以为找回以琛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以琛任她抱着。

        默笙问:“以琛,你呢?”

        回答她的是用力却小心翼翼的拥抱。

        大概继承了准爸爸的性格,何宝宝乖得很,严格地按着时间表生长着,什么时候该怎么样,一点提前或推后都没有。以玫打趣说:“这小孩将来性格大概和哥哥有的一拼。”

        每次产检以琛必定是陪着去的,这天以玫带着宝宝去打预防针,正好和他们一道。以玫问:“哥,你想要个女儿还是儿子啊?”

        以琛说:“都好。”

        以玫笑着说:“倒也是,最好一男一女龙凤胎,女儿像默笙,会很可爱啊。儿子嘛,像以琛,这样就完美了。”

        默笙说:“才不呢,以琛说女儿要像他,才不会被人骗走。儿子呢也要像他,才会有人,咳,才会骗到人。”

        其实以琛原话的后半句是——“儿子也要像他,才会有人送上门。”

        这话默笙是万万不能说的,太没面子啦!

        以玫哈哈大笑起来。

        默笙身子一天天笨重起来,她各种状态都好,就是忽然变得很想吃东西,以前不爱吃或者从没想到吃的,不知道怎么就会从脑子里冒出来,变得想吃得不得了。

        于是以琛便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起厨艺来。

        默笙没怀孕前,两人是经常出去吃的,但是现在食品隐患那么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默笙怀孕后就一直在家里吃了。

        以琛的厨艺当然比默笙娴熟,但是也只是娴熟而已,谈不上多么高超。默笙以前吃得很满意,但是怀孕后便挑剔起来,不止一次幽怨地嫌弃他:“以琛你为什么是个律师呢?要是个厨师就好了。”

        此时此刻各种口才都派不上用场,何律师默默地忍受着嫌弃,用缓慢进步着的厨艺,把默笙喂得圆滚滚的。

        十月份某天的午夜,圆滚滚的默笙被推进了产房,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八斤多重的男孩。

        推出产房的时候天边正泛起一抹亮光,晨曦微光中,被默笙勒令待在外面的以琛快步地走上来,接住了她的手。

        默笙小声地跟他抱怨:“痛死了,都怪你。”

        “嗯,都怪我。”能言善辩的大律师忽然什么都说不出,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默笙的意思是怪以琛把她养得太好,孩子太大难生,可是旁边的护士小姐显然误解了,即使见惯了产房的各种情状,也忍不住窃笑起来。

        默笙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有歧义,脸红了起来,偏过头看着身边的宝宝说:“快看看,我生的。”

        以琛看向闭着眼睛的胖宝宝,笑起来:“是,默笙好厉害。”

        以琛并不常笑的,这样如释重负、彷佛在心底最深处展开的笑容杀伤力实在太大,默笙和护士小姐一起看呆。

        刚刚在产房里还哇哇大哭的胖胖小婴儿第一次被爸爸抱起的时候便十分安分,不哭也不闹,只是咿呀地努力挥舞着小胳膊小腿,顺便吐了些口水在爸爸的西装上。不过爸爸的西装因为在产房外待了一夜,已经不像平常那么笔挺整齐了,再多一点口水也是无妨的。

        回到病房,热腾腾的早饭是早已备好的,默笙吃了些东西,把该料理的料理了,便困倦地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在低低的交谈声中睁开眼睛,默笙看见满室的阳光。以琛立刻发现她醒了,让她喝了些水,以玫和她的丈夫张续一起凑到她床前。

        以玫叽叽咕咕地提醒叮嘱了一堆注意事项,最后想起来问:“对了,小宝宝叫什么名字?”

        默笙摇头:“还没取好呢。”

        以玫说:“快取呀,别跟我们似的,出生证明还是后来才填的。”

        默笙想了一会,看向以琛。以琛却好像已经思考好了,说,“今天太阳很好,就叫何照吧,阳光照耀的照。”

        以玫瞠目结舌:“啊?就这样?”

        她抗议起来:“以琛你取名也太偷懒了吧,太阳很好就叫何照?那要是阴天难道叫何不照?默笙你也同意哦!”

        默笙看着以琛,眼中不由染上了笑意,眨眨眼说:“挺好的呀。”

        以玫被他们彻底打败了。

        何照何照,以玫又把名字念了两遍,忽然发现:“咦,照,赵?是默笙姓的谐音?”

        以琛:“……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以琛并没有这个意思。以玫却不信,揉揉胳膊说:“肯定是啦,默笙,你们两个真是肉麻兮兮的。”

        张续在旁边打趣说:“我也觉得不错,这样取名多省事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以玫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凑什么热闹。要是你给女儿取名叫张何,女儿以后会恨死你的。”

        两人又坐了一会,张续公司有事,以玫记挂着家里的宝宝,便没有待太久,一起走了。以琛起身送他们出去。

        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

        何照。

        阳光照耀。

        Mysunshine。

        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

        默笙:“……啊?”

        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

        以琛笑着弯腰,抱起揪着他衣角走路的儿子,不负责任地误导认真的宝宝:“你的确是拍出来的,当年要不是你妈妈偷拍爸爸,哪里会有你……”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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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5 17:28:54 |只看該作者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地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_=),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得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得慢却能更多地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得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地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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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8-30 11:40:21 |只看該作者
    7年后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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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9-6 16:42:00 |只看該作者
    买的第一本言情就是这个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有您們回應支持,才有動力去發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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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10 13:02:07 |只看該作者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的开头 让我忍不住想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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