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出台自动驾驶汽车测试部署新规定,准许开展真正意义的无人驾驶测试,即各公司在加州道路上运行的自动驾驶汽车将不再必须在驾驶席内安排驾驶员,并将于4月2日开始签发首批许可。此举向Waymo、通用等正在加快全自动驾驶商业化部署的公司敞开了大门。
最近几年由于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自动驾驶汽车被认为是未来人工智能应用最广泛、最有潜力的场景之一。越来越多的国家为自动驾驶提供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美国是最先放开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国家,目前德国、英国、瑞典、日本、中国等都对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进行了政策鼓励和规范。
不过,此前的规定几乎都要求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有相应驾驶人监管,离真正的“无人驾驶”还有距离。加利福尼亚州的新规意味着向自动驾驶技术的正式商用又近了一步。
早在2013年5月30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委员会(NHTSA)发布了指导性文件《关于自动驾驶汽车法规的意见》,提出了对各州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的建议,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有相应驾驶人监管、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只能用于试验目的等。目前,美国正在积极推进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工作。美国国会众议院去年9月通过了自动驾驶议案(Self Drive Act),准许企业制造和部署不安装踏板和方向盘等传统控制装置的车辆。
为鼓励和规范公共道路测试自动驾驶技术,日本内阁府宣布从2017年9月到2019年3月在国内部分高速公路、专用测试道路上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日本警察厅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主体单位,于2015年10月组织开展了自动驾驶技术相关政策课题的研究,于2016年5月发布课题研究报告并颁布《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指南》。2017年6月,日本警察厅发布《远程自动驾驶系统道路测试许可处理基准》,允许汽车在驾驶位无人的状态下进行上路测试。
从2014年开始,德国政府就已经开始重视起自动驾驶技术,还在2015年对A9号高速公路规划出了一段专供无人驾驶汽车测试的路段。而去年5月,德国又准备让自动驾驶车辆驶下高速公路,允许它们在一般公路上进行道路测试。
英国自2015年1月起,开始允许自动驾驶汽车正式上路测试,但要求所有系统软件必须先经过广泛的模拟测试,再进行封闭道路或专用场地测试,最后才能进行公共道路测试;上路测试的自动驾驶汽车必须有驾驶人监管,并且可以随时切换到人工驾驶模式。瑞典也立法允许自动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但需以试验为目的。
我国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在北京得以破冰。2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北京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下称“《方法》”)和相关技术文件。根据新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申请自动驾驶车辆临时上路行驶。这是我国首个对自动驾驶技术进行认可并使其走向合法化的落地措施。《方法》使得一些积极对自动驾驶技术进行布局的汽车企业有了可以遵循的技术标准。
尽管从总体上看,自动驾驶汽车在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尚不被法律认可,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看到了自动驾驶汽车是交通发展的趋势,开始通过立法予以鼓励和规范,支持并引导其发展。
短短半年,百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被吃罚单的经历,将成为历史。
相信随着政策支持、产业界推动,并且随着5G加速落地、传感器成本快速下降以及高精度地图、车联网(V2X)、AI算法等技术迭代进步,自动驾驶会加速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