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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蒙娜丽莎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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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meiyue
時間:
2012-4-28 20:50
標題:
蒙娜丽莎的时光
青春是美好的
因为总是充满的了希望
青春也是苦涩的
因为总是找不到方向
请你们走好青春的路
因为一旦走错
或者错过
便永远不能回头
A.蒙娜丽莎的前传时光
这里没有神奇,只有我的想象,现在我给你看,风是如何扬起看上去无望地悬挂着的帆。
蒙娜丽莎的前传其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丑小鸭”。
那个丑小鸭便是我,我姑且称她为“王某某”。在这里,我是王某某。王某某就是我。
那是个依然炎热的十月,阳光刺眼地照耀着我。我以一个“补录生”的身份走向了那个荒草丛生的校园,水泥地板块的缝隙倔强地冒出发黄的小草。
我被带到了一间陌生的教室,老师介绍后,全班30人齐刷刷的如聚光灯般照射在我的脸上、身上。
若我是个美丽动人、如花似玉的公主般,我也不会难堪。
王某某上身穿着一件粉红色退了色的过时衣服,腿上是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明显很短,脚上是一双土得掉渣的方口布鞋。这些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王某某很瘦很黑很不起眼,蓬乱的头发、慌乱的眼神、胆怯的神情,分明就是丑小鸭嘛!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丑的人,我自卑的要命,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那个阶段我总在找类似的地缝,遗憾的是,纵是看破了尘土也没有出现奇迹。
不久,班级组织了一次去龙亭的菊展参观。我排在队末,像一个掉队的士兵。
他们三三两两,谈笑风生。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没有一个人看我一眼。
我似乎和世界格格不入。
那天的菊花品种很多,琳琅满目,开得格外鲜艳。一盆盆,一组组,一堆堆,白的、红的、粉的、紫的……形态各异,娇媚丛生。它们的丝丝缕缕,就如仙子的发丝或衣衫图案,带着震颤人心的柔美。
我想,哪怕我如它们中任何的一朵也行啊!
我们在龙亭南门处,趁着白石阶梯的高高低低照了一张合影后,便四散了。就那么呼啦一下,仅剩下我傻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水波荡漾的湖面发呆。
不远处,有一个和我一样的“孤独鸟”在东张西望。她是我们班的同学娜,她相貌奇丑,她性格孤僻,她后来成为我的知心朋友。
那张合影照洗出来之后,我仅看了一眼就丢开手,晚上,我做梦,梦到每个同学手中的合影照中没有王某某,于是,我笑醒。
B.蒙娜丽莎的辉煌时光
你可以把它看成小说
也可以把它看做生活
这青春本来就是
不断地成长
不断地学习
岁月无痕间
我在那一刻突然长大
散发着花样的芳香
藏着迷人的微笑
他们说
我像极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
现在
我很怀念那个逝去的时光
一年后,我们全年级由开封转到郑州,又一年的历练让同学们都有些麻木,每天不是面对那个冷冰冰的石膏像,就是一组组打乱又重组的静物,千遍一律的素描水粉,只觉得枯燥而无味。
也就是在那个时期,人心一个个浮躁起来,有人逃课,有人旷课,有人夜不归宿,还有人像模像样的谈起了恋爱(当然,是极少数,就像现在大兔子们班上一些懵懵懂懂的少男少女一样)。
现在想想,我们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可笑,把大把大把的时光浪费在那么多无聊的事情上。
老袁(男)和猴子(女)是当时班里的恋爱代表。老袁是本地人,个头和相貌都很平常,却有着公子哥一样的优越感和华而不实,他能说会道,油嘴滑舌。猴子因为姓侯而得名,平常嘻嘻呵呵,和男生女生打成一片,男生们都叫她猴哥。
猴哥生得很美,相貌很像影坛叱咤风云的刘晓庆,同时有着刘晓庆一样的魅力和魄力、傲气和霸气。追她的人一大堆,曾经有一个外校的,仅一面之缘,愣是找到我们学校,找到了猴子,却被猴子三言两语打发了。那男孩恋恋不舍地无可奈何地离去了。当时我和她是好朋友,就在她身边,当即被她的气度和风度给镇住了,看得一愣一愣的。
老袁和猴子是何时开始的,似乎谁也不知道。好像从张家界写生回来后,他们便形影不离了。可见,美景的作用可不容小瞧啊!
他们的眼神不停地交流,似乎在说着谁也不懂的话,甚至千方百计的成了同桌。于是,天天见,时时见,但见得多了,就有了矛盾,时不时的他们会在晚自习上大打出手,拍桌子掂板凳,引得众人慌忙拉架,也有人兴冲冲的看热闹,无动于衷。
冷眼旁观周围的形形色色,喜喜悲悲,我就如不起眼的一棵小草,总是当别人的陪衬。
我在尝试改变。
这种蝶变的过程,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我一袭白衣飘逸如风,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肥大牛仔裤,足上的皮鞋铮亮耀眼。我总是让长发披肩如瀑布般泻下,或是一丝不乱的在脑后挽成一个髻,行走间,行人在一个个的回头,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公主。
原来我也可以娉婷也可以美貌如花!他们都说我是神秘微笑的蒙娜丽莎。
室友茹的河大男友一次来寝室,我们都知趣地退出。他问女友:“刚才那个坐在这儿的美女是谁?怎么从来没见过?”她说:“谁?你是说王某某?你不是见过多次吗?”“不会吧!怎么是她?我都认不出来了!”后来茹把此话当笑话讲给我们听,我们一行笑得东倒西歪,喘不过气。
阿良是我们班的尖子生,他的文化课和专业课让任何一个同学望尘莫及。他又生的极美,白皙的脸庞稍稍有些圆润,架着一副眼镜,更显书卷气息。他总是穿一件白色的衬衣,一尘不染,他的裤子笔直舒展,从未见有皱痕,他的皮鞋,擦得能照出人影,还不时的掏出纸擦个不停。他就如王子般高高在上,一心扑在学习上,对尘世忽而不见,不为所动。女生们对他心生敬意,觉得他是神;男生们却嗤之以鼻,说他没有男子气概。
他还爱唱歌。他的歌动听婉转,音色极准,富有磁性,属于饱含感情的男中音。我很惊讶,一个能唱出如此动情的歌曲的人却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我也爱唱歌。那时他坐在我的前边,晚自习时,他总是扭转过身来,我们一起唱歌,唱当时最流行的歌曲,引来粉丝一片,他们一起听着,有时也一起唱。
其中一首我带现在还记得,那是《包青天》里的一个片尾曲,歌词是这样的:
遥望天边说恩恩怨怨 寒夜秋风就要沧海变桑田
魂梦迷视线 找一丝温暖 今天的眷恋是今生的挂牵
明日的变迁 怕听见怕遇见 随着飞花扑离冰冷还是暖
承诺却没变 人生悲喜少不免 今天的我结局仍在转
路纵远,为情拴,浪里滔滔不会倦 星光倚天边 愿天天月会圆
道再见 梦更远 梦已苏醒非我愿 但叫青天让我继续怀缅
我们唱着唱着便由男女合唱变成了大合唱,很是气势恢宏。
但我和阿良只有纯洁的友情,我们不谈爱情。
因为我们都觉得爱情是大人的事,离我们太遥远,我们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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